结 语

结 语

经历了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一直处于转型和变革之中。新闻改革贯穿着中国社会转型期新闻传播业的发展历程。新闻改革包括新闻业务领域的改革和新闻体制的改革。在新闻业务领域的改革中,我们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从角色上来看,传媒从阶级斗争的工具、国家的宣传机器转变成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大众传播机构;从结构上来看,传媒从单一的机关媒体转变为以机关媒体为主体,面向各个层次和群体的多元媒体格局;从经营管理上看,传媒从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转变为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再到尝试建立以传媒集团为标志的现代企业;在内容和传播手法上来看,传媒改变了从前单调呆板、枯燥无味、高高在上的说教模式,变成了现在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百花齐放的内容模式,受众的需求和喜好成为传媒在内容编排中重点考虑的因素。此外,数字报业的出现和普及,新技术、新媒体的出现都将对传媒产业的发展和经营产生巨大的影响;媒介融合成为了媒介发展的趋势之一,在传播形态、内容以及传媒经营上实现融合,探索多元化的有效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传媒的经营管理和传媒经济发展,从未向今天这样生机勃勃、引人注目。

传媒体制层面的改革进展虽没有业务领域改革的进展快,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但国家对于传媒体制改革的努力一直在摸索中前进。在“十七大”的推动下,文化体制改革带动了传媒体制和传媒经济的改革,新闻传媒包括传媒经济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框架以及发展路径都有了初步的设定框架。2007年11月,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请正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于同年12月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实现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合并打包、整体上市的出版类企业。

中国加入WTO之后,大众传媒在市场化运作的道路上稳步向前,同时,商业化浪潮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在传媒身上开始日益显露。传媒的功能絮乱问题使学界和业界都开始反思传媒的公共性、新闻专业理念和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责任问题。此外,随着2008年基尼系数大大越过国际警戒线的0.4,达到0.65,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下潜伏着不可小视的危机。中国已经处于高风险的社会时期,社会结构错动,社会问题凸显,社会矛盾加剧。进入21世纪后,危机、风险、困境、灾难越来越频繁地向我们袭来。那么,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期和危机社会里,大众传媒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麦奎尔在《大众传播理论》一书中提到,大众媒介介入到我们自己和“现实”之间的意义上,扮演的是“社会关系的中介”角色。按照媒介可能把我们和现实连结起来的不同方式,他把媒介的中介角色归纳为:“观察事件”、“获得体验的窗户”、“延伸我们的视觉”、“使我们能够发现正在发生的事情而无需他人的介入”;媒介应该是“社会中及世界上所发生事件的镜子,意味着一种如实的反映”;媒介是“过滤器或守门人,选择部分事实以引起特别注意”;媒介是“路标、向导或讲解员,指引道路并搞清令人迷惑或零散的东西”、“将信息或思想介绍给受众的论坛或讲台”、“对话或者掌握信息的谈话伙伴”、“不止传递信息,而且以半互动的方式对问题作出响应”等等[1]。潘祥辉将麦奎尔所描述的媒介角色(功能)概括为“窗口功能”、“镜子功能”、“把关功能”、“告示牌功能”、“向导功能”、“解读功能”、“谈话功能”、“论坛功能”、“信息伙伴功能”,并认为扮演好以上角色、并能充分体现出“信息传播功能”的媒介就是最有效率的媒介[2]

笔者认为,中国现在仍处于社会改革的深度探索期。国家的改革与发展其实已经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口。在这样一个特殊而又重要的历史阶段,大众传媒除了要履行基本的角色职能外,还应突显其社会调适功能。

首先,传媒应该发挥其公共性和新闻专业主义精神,成为推动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一个公共平台,成为联系政府、社会和民众的有效的中介工具和沟通桥梁。尽管由于国情的不同,我们的传媒界不能将西方发达国家传媒界的成果完全照搬过来,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某些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将这些成果和经验,放在中国当前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加以学习和分析,内化为符合中国国情和有利于传媒发展的价值观念和有效措施。比如说传媒公共性的问题,中国传媒的公共性绝不等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传媒的公共性概念。但是,从中国传媒在实践方面的努力上,我们看到了公共性影子的出现,不管传媒对这种公共性的尝试和探讨的根本动因,是出于经济利益还是其他,对公共性的反思始终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孙志刚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传媒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强大张力,使我们对传媒在影响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上的力量得到了重新的认识。随后几年,传媒对于“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事件的报道,引发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舆论,从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如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项规定明确指出,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并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在这个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层出不穷的特殊时期里,民众的公民意识有增无减,对于自身权利的表达和维护以及与政府沟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传媒,承载着民众的这种期望,也同时承载着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需求,其公共性的功能和属性就显得异常重要和必要。“当前中国新闻传媒体制改革的一大要点,明确公共新闻机构与商业新闻机构的不同定位,保留必要的新闻机构承担社会‘公共领域’的功能(此处所说的“公共领域”涵义不完全等同于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而是具有现实性的、真正以公众事务为关注中心、以公众利益为追求宗旨的意见交流园地),由公共财政支撑其经济来源,发挥其社会把关人的作用,既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以党报党刊为代表的主流新闻传媒理应优先承担公共新闻机构的职责。”[3]

其次,传媒应该充当社会的“减压阀”,既要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又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社会进步的稳定器和平衡器。传媒除了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之外,给人们提供观察社会的框架、把握事务的逻辑、判别是非的标准,也是其发挥社会功能的一个关键部分。“在Web2.0时代,媒介的“代言者”角色将逐渐弱化,而意见平衡者的角色将日渐凸显。”[4]传媒应当具备社会调节的职能,增进社会各阶层的沟通和理解,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整合,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民生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消解社会不公和缓和社会矛盾的有效工具,如何做好民生新闻,使其不在声色犬马或锅碗瓢盘中沉沦,而是在为百姓真正地排忧解难,为政府传达来自民间最真实的声音和反馈,将是民生新闻报道的责任所在。公共新闻虽然在近年来有些“默默无闻”,但是,公共新闻是公共性传媒履行其角色职能的一个典型表现,中国的公共新闻注定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公共新闻,它将会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不断探索、不断尝试,为实现公民与政府的沟通与互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力量和渠道。

最后,在危机社会中,传媒更要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和社会的“预警器”。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5]现在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不仅需要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精神,更需要国家在法律和制度上进行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会给某些利益集团和某些领导带来负面影响,有的人甚至认为会影响社会稳定,但从现实和长远来看,新闻舆论监督在危机社会中显得更为必要,这是传媒的职责和权利所在,是公民的愿望和要求,更是中国实现社会民主的必然形式。此外,在公共危机常态化的背景下,大众传媒应该、也可以成为公共危机预警的手段之一。在公共危机来临的时候,传媒应该及时获取各种社会信息,并面向公众最大范围地传递信息。在此过程中,应赋予传媒足够的采访自由和报道空间,充分发挥传媒的“社会触角”功能。比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发生的9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日本的公共传媒机构NHK就“及时”、“实时”地快速播报最新消息,并轮流使用日语、英语、汉语、韩语等五种语言播报,充分考虑了受众中的非日语观众。NHK在灾难来临时,及时传递信息,比政府有关的官方媒体来的更快。我们在各类媒体上看到日本民众在灾难来临后的冷静表现,会佩服他们平时的训练有素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却往往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透明,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传媒在公共危机中的重要作用在这里充分体现了出来。(https://www.daowen.com)

当然,大众传媒想要实现人们对它的种种角色期待,光靠传媒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就像是一只风筝,是否能飞得高、飞得远,除了自身的构造和质量,还取决于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风、线、场地、放风筝的人等等。大众传媒的发展必然受到政治、经济、受众、社会等关系场域的制约和影响。传媒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固然重要,既然是市场化运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本能的体现。即使是纯商业机构也应该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何况传媒与一般的商业机构组织不同,它的产品是具有意识形态性的,并不能被简单地称为商品;它的产品不是仅满足于人们的生存需求的,而是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它有时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态度和观念。因此,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对于传媒来说尤为重要。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里,关于传媒角色和发展的问题,就好比刚出炉的山芋,迫切地想要解决它却又要谨慎小心,怕被烫着;如果再等又怕错失良机。只能在边尝试边思考的过程中审慎地前进。

不管脚步是快是慢,中国的传媒体制改革还在探索中前行。许多学者提出构建公共性传媒、商业性传媒和宣传性传媒的设想,也许有一天这种设想会成为现实。但是,不管是哪一种传媒机构,也许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履行着不同的职责,但是都应该坚守同一个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推动人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于中国的传媒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要有耐心,更要有信心。

【注释】

[1]丹尼斯·麦奎尔著,崔保国、李琨译:《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第四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5—56页。

[2]潘祥辉著:《媒介演化论——历史制度视野下的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40页。

[3]罗以澄、陈文高:《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责任担当》,《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4]喻国明著:《传媒变革力——传媒转型的行动路线图》,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5页。

[5]《如何支持媒体曝光》,新华网,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