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调适功能,做好社会的“稳定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实现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和谐。当前,社会转型这种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导致了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变化,由此引发了具有多样化趋势的社会矛盾。比如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矛盾,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等等。矛盾的集中和加剧会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大众传媒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调适的功能,有利于疏导社会舆论,协调和化解各方面利益摩擦和矛盾冲突,从而实现平衡社会心理,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目的。
作为社会的协调力量,传媒的作用一是体现为社会矛盾的化解,二是体现为社会预警机制的建构。[28]那么一方面,大众传媒应该通过真实客观的信息发布与其自身特有的、能游走于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功能,来帮助和推动矛盾与冲突的解决,从而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有关调查显示:“64.1%被访者表示,‘当看到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有24.3%的被访者‘在生活中遇到依靠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时会想到找记者、媒体。”[29]湖北经视的“阿星笑长开讲”栏目中有一个版块“不说不舒服”,在这个版块中,群众可以公开讲述自己遭遇的“烦心事”,主持人和节目组会针对群众的问题来尽力想办法协助解决;此外,湖北经视还专门邀请了若干位公益律师,专门免费为普通百姓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这种类似的民生节目,在许多电视台都存在。而像《南方周末》,就是以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为办报特点,通过从不同角度分析和关怀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努力呼吁社会公正,来实现传媒的社会调适功能。“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节目,真实地关注着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以暴露某些社会不和谐事件,来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冲突的缓和。对此,政府应该以社会稳定为底线,来最大限度地给予传媒制度上和法律上的支持与保障,让传媒能够充分发挥起社会协调的功能,做好社会的“排气阀”和“稳定器”。另一方面,要实现良好的社会调节功能,大众传媒还应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社会预警信号,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化解公共危机。从“非典”到“汶川地震”,中国政府和大众传媒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进入21世纪后,不管是自然危机还是社会危机,都呈现出高频次、多领域的发生态势。这就更需要传媒发挥其危机预警功能,协助政府处理各种公共危机事件,维持社会的稳定。传媒应对公共危机的失误,有传媒自身的问题,但根本问题出在危机管理机制。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共危机管理制度。在公共危机状态下,必须在危机管理体制框架中“注入”传播控制要素,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信息传播活动有序并有效地进行。目前,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明确了“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这已被专家们视为是“信息公开”的传播原则在国家理念中得到了更为广泛承认的体现。建立和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制度体系不仅是政府和媒体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
“当社会进入到社会矛盾凸显期,更有必要张大媒介的社会调节功能,以其传播的巨大社会影响力,进行社会矛盾的疏导,各社会阶层利益冲突的协调,当社会矛盾有可能引发社会危机时,作出社会预警,甚至影响社会的制度建构。”[30]尽管中国政府和传媒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努力,累积了经验,但无论在制度方面还是行为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成熟。
【注释】
[1]宋克明:《美英新闻法制与管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09页。
[2]展江:《警惕传媒的双重“封建化”》,《青年记者》,2005年第3期。
[3]伍俊斌:《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企业导报》,2009年第11期。
[4]邓聿文:《如何支持媒体曝光》,新华网,2010年9月2日。
[5]张金海、杨雪:《中国传媒体制改革的政策检视》,《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9年媒体卷。
[6]吴廷俊著:《中国新闻史新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31页。(https://www.daowen.com)
[7]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页。
[8]张志宏:《加强新时期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太行日报》理论版,2010年1月19日。
[9]冉华、王润珏:《传媒体制改革“两分开”的路径选择》,《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8年卷。
[10]冉华、王润珏:《传媒体制改革“两分开”的路径选择》,《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8年卷。
[11]郎劲松、初广志编著:《传媒伦理学导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5页。
[12]罗以澄、詹绪武:《转型期新闻道德问题的制度环境分析》,《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13]散木:《“老百姓”与“公民”有什么不同》,《北京时报》,2006年5月29日。
[14]蒋宏:《关于现代传媒教育的思考》,首届媒介素养教育国际研讨会,2004年10月8—11日。
[15]麦克卢汉:《理解媒介》,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26页。
[16]王文科主编:《传媒导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58页。
[17]张芹:《从“非典型肺炎”事件看媒介教育》,《现代传播》,2004年第1期。
[18]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136页。
[19]王永亮,成思行主编:《倾听——传媒论语》,新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页。
[20][美]约翰·H·麦克马那斯著,张磊译:《市场新闻业:公民自行小心?》,新华出版社,2004
[21][美]约翰·H·麦克马那斯著,张磊译:《市场新闻业:公民自行小心?》,新华出版社,2004
[22]田琨:《中国公民社会的“公共性”与大众传媒“保护伞”》,《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2月。
[23]田琨:《中国公民社会的“公共性”与大众传媒“保护伞”》,《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2月。
[24]刘九州:《新闻传媒对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促进作用》,《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8年卷。
[25]蔡拓主编:《全球化与中国政治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页。
[26]金冠军、郑涵:《当代传媒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11页。
[27]冉华:《中国传媒公共话语领域的建构》,《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年9月。
[28]冉华:《从社会监督到社会调节——当下中国传媒社会功能的发展与调适》,《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7年卷。
[29]转引自方延明:《构建和谐社会:新闻传媒的功能、使命与作用》,《江海学刊》,2006年第1期,第102页。
[30]冉华:《从社会监督到社会调节——当下中国传媒社会功能的发展与调适》,《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7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