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目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目标

为达成以上目的,应把国民经济规模在今后10年内实现实质价值倍增作为计划的主要目标,即“今后10年内让国民总生产达到26兆日元”。因此,倍增计划指出:“在计划的前半期,鉴于技术革新的快速发展、丰富劳动力的存在等支撑经济增长的极强要因的存在,通过运行适当的经济政策和国民们的勤奋努力,有望在计划实施之初的前三年实现年均9%的经济增长”。[3]

当然,计划实现的过程中有必要完成前文所述的几个课题,并且以认定有可能实现以上的经济目标为前提。在认定今后10年内实现国民总生产规模倍增的情况下,主要经济指标如表2-1所示。

表2-1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主要经济指标[4]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图示

注:①(B)/(A)栏括号内表示的是年率。
②表中的基准年度的数值是计算出的1956—1958年的平均数,而价格用的是1958年度的价格。运输量的基准年度是1958年度,总能源需求是1959年度;目标年份是指19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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