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要点

九、《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要点

1.术语和定义

(1)基础地理信息。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

(2)要素。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

(3)类。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4)层。具有相同空间特征和属性的实体及其属性的集合。

(5)矢量数据。以坐标或有序坐标串表示的空间点、线、面等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有关属性数据的总称。

(6)栅格数据。将地理空间划分成按行、列规则排列的单元,且各单元带有不同“值”的数据集。(https://www.daowen.com)

(7)图形数据。表示地理实体的位置、形态、大小和分布特征以及几何类型的数据。

(8)属性数据。描述地理实体质量和数量特征的数据。

2.数学基础

(1)地图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国家标准分带。

(2)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3)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