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七篇)
1.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1)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
(2)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3)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2.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2)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https://www.daowen.com)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4.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
(1)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2)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