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行政监督检查的原则

三、规划 行政监督检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权,其基本前提是必须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规划监督检查内容合法

即监督检查的内容必须是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要求当事人遵守或执行的行为。

2.规划监督检查的程序合法

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统一制发的规划监督检查证件;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人员提出的建议或处理意见要符合法定程序。

3.规划监督检查采取的措施合法

即只能采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允许采取的措施。

历年真题

1.城乡规划行政监督检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 ),不需要征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2017-71]

A.行政司法行为 B.强制行政行为 C.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D.多方行政行为

【答案】 B

【解析】 城乡规划行政监督检查,又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是否遵守城乡规划行政法律、法规或规划行政许可的实施所作的强制性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城乡规划行政监督检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不需要征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具有强制性。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行政监督检查的内容不包括( )。[2013-73]

A.验证土地使用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B.复验建设用地使用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是否相符

C.对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放线的工程,检查其标高、平面布局等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

D.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检查、核实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

【答案】 D

【解析】 D选项应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检查、核实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