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地名译写
地名译写指的是把地名从一种文字译为另一种文字的工作。在制图时经常遇到的情况是要把国外的或国内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地名译写成用汉字或汉语拼音字母书写的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增加,制图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地名方面的疑难问题也日益增多。因此,制图工作者必须认真地研究地名译写的问题。
地名译写既是一项科学任务,又有鲜明的政治性。地名常反映出地图作者的立场和观点。由于种种原因,国际上常对同一地名有多种不同的叫法,编图时采用哪一种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西方人都称为“埃弗勒斯峰”,但采用前一种符合中国政府的立场。因此,编图时如遇到这样的地名译写分歧,应认真查阅其背景资料,以便正确地选用和译写。
在地名译写时,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一名多译。由于译写不准而造成混乱,其原因在于:
1)没有统一的译写原则
过去我国没有专门的地名机构,引进外国地名的渠道很多,例如新闻、出版、外交、外贸、邮电、文化交流等部门,他们根据自己工作的需要,经常引用和译写外国地名,但由于没有严密、统一的原则,有的音译,有的意译,有的音意混译,还有的节译,并没有约定什么条件下用何种译法,自然会造成混乱。
2)汉语中的同音字过多
据统计,汉字的读音只有1 299个,声调归并后只有417个,而汉字则数以十万计,所以同音字很多。这就造成同一外语音节使用不同的近音字或同音不同义的字翻译,产生一名多译现象。例如,非洲有个地名叫Cabinda,我国的不同部门就曾将其译成“喀奔达”、“卡宾达”、“卡奔达”等不同写法,就是同音字造成的。
这种情况在译写我国少数民族的地名时甚至更为严重。由于测绘人员对少数民族语的标准音不了解,当地居民讲的又不是标准音,译写更是五花八门。据统计,维吾尔语中的“小渠”在我国地形图中竟有49种译法,蒙古语中的“河”也有几十种译法。
3)外国地名本身书写不统一
同一个地名在不同语种的外国地图上有各种不同写法。例如瑞士的“日内瓦”,在外国地图上有Geneve、Genf、Ginebra、Gineva等多种写法,我国在翻译地名时由于依据不同,也曾有过多种译法。
4)用字不当
地名译写时,有的使用了含有贬义的字,编图时不能沿用,只好改用其他近音字,这也是造成不统一的原因之一。
为了译名的统一,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约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
(1)“名从主人”。
译写地名应以该地名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所确定的一种标准书写形式为依据,不能依据别国赋予或转写的名称,例如翻译意大利地名Roma,不能采用英语或法语的Rome,而应以意大利的正式写法为准进行译写。
对于使用多种语言的国家中的地名,译写时应以地名所在地区的语言或所在国家法定的语言为准。有两种官方语言的国家,其地名有两种不同语言称谓时,应以当地流行的称谓为正名,次要语言为副名。有的国家自己不生产地图,则应以该国通用的某一文种的地图为准来译写地名。(https://www.daowen.com)
有领土争议的地区,双方有各自不同的地名时,根据我国政府的立场进行选译。我国政府没有明确立场时,可以正、副名的形式同时译出。
(2)专名以音译为主,意译为辅。
一个地名可以含有专名、通名和附加形容词三部分。
专名是地名中为某地专有的部分,如北京市的“北京”为专名。通名指某类物体共有的部分,如“市”、“河”、“湖”、“山”等。附加形容词指附加的用以说明数量、质量、性质、颜色、方向等含义的部分,如“一”、“二”、“新”、“旧”、“黄”、“红”、“大”、“小”、“上”、“下”等。
音译是按原文的音找出具有相似读音的汉字组成地名。它的优点是读音相近,当地人容易听得懂。但由于世界上各种语言文字在发音上的复杂性,用汉字翻译外国地名在音准的程度上只能达到相近似,而且音译往往造成译名过长,不能准确表达词义。
意译是根据原文的含义翻译成汉字。它的优点是文字简短,能反映出词的含义。但由于世界上语种很多,地名的含义也不容易搞清楚,因此意译也会给译写造成很多麻烦。
专名以音译为主,如“北京市”的专名译为“Beijing”;美国的“Rocky Mountain”中的专名译为“落基”。
具有历史意义的,国际上著名的、惯用的,以数字、日期或人名命名的,明显反映地理方位和特征的地名,有时也对专名进行意译,如“Great Bear Lake”译为“大熊湖”;“One Hundred and Two River”,译为“一〇二河”;“Rift Valley Province”译为“裂谷省”等。
(3)通名以意译为主,音译为辅。
通名同地图上的符号有对应关系,有明确的含义,如“市”、“河”等,一般都用意译。
有时通名也用音译,如俄语中的“грая”,习惯上译为“格勒”,不译成“市”;蒙语中的“Gol”译为“郭勒”,不译成“河”。
用汉字译写少数民族语地名时,单纯音译往往使大部分读者不能领会其意,单纯意译又完全失去了原来的读音,当地人听不懂。所以,常用音意重译来补充,例如“雅鲁藏布江”中的“藏布”是音译,“江”是意译。
(4)地名中的附加形容词可以意译,也可以音译。
附加形容词有的放在专名之前,有的放在通名之前。前者用来形容专名,多用意译,如“New Zealand”,译为“新西兰”;后者形容通名,多用音译,如“Great Island”,不译为“大岛”,而译为“格雷特岛”。
(5)约定俗成地名的沿用。
有些地名的译写明显不准确,但它们在社会上流传已久,影响较大,甚至在政府文件、公报中使用过。对于这些地名,如果没有政治方面的错误,可以沿用。如印度尼西亚的“Bandong”译为“万隆”,“MockBa”译为“莫斯科”,由于它们已被社会广泛接受,且又没有政治上的不妥,就没有改正的必要,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