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 农村景观规划的原则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2.3.2 农村景观规划的原则

理想的农村景观生态规划应能充分反映农村景观资源提供农产品的第一性生产、保护生态环境和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观光资源这3个层次的功能。

首先,农村景观规划应该注重增加景观异质性来创建新的景观格局。如通过改变原有的景观基质,或营造生物廊道与水利廊道,或改变斑块的形状、大小与镶嵌方式,形成均匀或不均匀(散布与聚集)、细粒或粗粒的景观格局。(https://www.daowen.com)

其次,要注意在原有的生态平衡中引进新的负反馈环,以增加系统的稳定性。通过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或农果(林)牧结合,或农业种植与水产养殖相结合,提高景观中各生态系统的总体生产力,取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我国人口众多,人地矛盾突出,生态负荷重,在长时期高强度的土地利用之下,农村景观中自然植被斑块所剩无几。因此,我国农村景观生态规划建设要关注的首要问题是协调和提高人口承载力与维护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生态保育必须结合经济开发来进行,通过人类生产活动有目的地进行生态建设,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营造防护林、修建水保工程等。景观生态规划应贯彻如下原则:①建设高效人工生态系统,实行土地集约经营,保护集中的农田斑块;②重建自然植被斑块,因地制宜地增加绿色廊道和分散的自然斑块,补偿和恢复景观的生态功能;③控制建筑斑块盲目扩张,节约工程及居住用地,塑造环境优美、与自然系统相协调的人居环境与宜人景观;④山水林田路统一安排,改土、治水、植树、防污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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