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位标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学位标准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修满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全部合格;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在导师指导下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在公开学术期刊(CSSCI、SCI、SSCI、A&HCI、EI)或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被国际权威机构检索)以及专业指定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修满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全部合格;根据培养方案完成学科综合考试、学术交流、经典文献阅读、实习实践等环节;申请学位资格论文应具备的条件如表5-1所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正式出版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学院正在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硕士和博士学位资格申请有待调整。(https://www.daowen.com)

表5-1 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论文应具备的条件

图示

学术论文分为A、B、C三类,博士研究生攻博期间在国内外重要专业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不低于下列条件之一:
1.1篇A类论文 2.2篇B类论文 3.1篇B类论文和2篇C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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