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及意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1.国际背景

随着全球大规模工业活动的开展,大量化石能源被消费,全球温室气体浓度显著上升,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世界各国也增加了对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研究。在众多减排措施中,碳排放权交易被认为是成本有效的市场化手段,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减排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碳排放权交易体制:一是以欧盟碳排放权交易(EUETS)为代表的交易体制,用法律形式强制性地对碳排放主体的减排量和减排配额做出规定;二是以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为代表的交易制度,这一制度不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其参与者实现减排任务,属于自愿性的交易体制。

一直以来,欧盟都是倡导低碳、减少温室效应的最重要政治力量,也是国际上第一个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地区,并且该交易机制在欧盟一直运行良好,极大地增强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信心。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以美国、澳大利亚、英国为主的发达国家也对碳排放权交易越来越关注,并且不断加大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完善该交易体制,以实现其减排任务和控排目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建立了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并在不断走向完善。

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世界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但是目前为止,尚缺乏具体执行的路径、技术和保障制度。2017年,特朗普政府推翻了包括《清洁电力计划》在内的美国多项气候变化政策,并以保护国家竞争力为由,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作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和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的决定将直接削弱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力度,增加了未来全球气候治理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后巴黎”时代,如何基于全球利益和中国利益,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权衡的重要议题。

2017年,全国统一碳市场正式建立。在现实层面上,总结、提炼试点碳市场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法,规范交易规则和逻辑,探讨中国碳市场未来发展趋势,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顶层设计,都是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中国将在国际社会中承担起更重大的碳减排责任,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对于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面对多变的国际环境,当前中国政府管理者有必要在自身碳交易市场建设上多下功夫,政策必须清晰,碳排放权的配额发放要适度从紧,从而逐渐掌握碳金融主动权。

2.国内现状

2011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批准了7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到2013年6月18日,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重庆等省市先后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14年6月,获批的7个试点已全部正式成立碳交易市场。迄今为止,7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部启动。试点地区中的5个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深圳市)经历了一个完整周期的履约年度,并在2014年6—7月间形成了集中履约的窗口期。

2014年11月12日中美签署了一份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在该声明中,中国承诺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https://www.daowen.com)

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美国白宫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中美双方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根据联合声明中国承诺了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的减排目标。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前,中国明确提出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届时将覆盖1万家企业,覆盖31个省(区、市)的6个工业部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石化),并将覆盖每年40亿~45亿吨的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量的近50%,中国的碳市场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然而试点地区虽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存在已经形成的交易体系与全国碳市场体系的统一与衔接问题,如控排企业覆盖范围、配额分配方法、MRV(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等方面的过渡障碍。

中国同国外碳交易市场相类似,我国目前的碳交易市场也分为两部分,即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及以自愿性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其中以配额交易为主,七省市试点在履约时均允许排控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CCER。

在7个试点地区中,大部分省市都免费发放配额给排控企业,故配额交易的一级市场中主要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授予碳配额,其中广东、深圳和湖北还采用拍卖竞价的形式将部分配额有偿发放给排控企业。2014年7个试点地区配额交易二级市场累计成交总量为1383.59万吨,累计成交总额为4.95亿元。湖北碳市场是7个试点省市中最活跃和成交量最大的市场,全年成交量占七省市总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成交总额约为1.67亿元。

3.湖北省温室气体核算及碳排放权交易知识培训

为认真贯彻《省发改委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能力建设,2015年8月12日至21日,湖北省统计局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举办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业务培训班,对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指标体系和基础统计制度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培训班分三期进行,全省各市州统计局分管能源统计工作的局领导、能源统计科(处)负责人、能源统计业务人员,各县(市、区)能源统计业务人员以及省统计局能源处共180 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经济学院、华中农业大学的专家、博导和教授讲课,同时还邀请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的徐华清副主任来武汉授课。讲课老师精心准备,制作了精美的PPT课件,编印了详实的《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培训讲义》,分别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统计核算体系建设、湖北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体系与制度建设、工业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体系、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体系、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废弃物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指标体系等8个专题进行了讲授,授课内容通俗易懂。

湖北省举办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此次温室气体核算及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国际国内形势,分析了湖北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成效和问题,阐述了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位培训学员加强学习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并且对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指标体系和基础统计制度等业务知识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省广大能源统计工作者对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和掌握了新的知识,为当前及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培训班结束前,湖北经济学院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业务测试及相关知识需求的问卷调查,以下是针对调查进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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