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看着他那么痛苦,要不要放弃治疗?

案例四:看着他那么痛苦,要不要放弃治疗?

“你们是在做临终关怀吗?……我爸爸需要,你们可以过来一趟吗?”

这个案例是我记忆蛮深刻的。三年前当时我正在市政府的一个项目答辩现场。候场的时候我接到一个求助电话,“你们是在做临终关怀吗?……我爸爸需要,你们可以过来一趟吗?”这是一个求助电话,家属的父亲住的医院正好是我们开展社工服务的一家,我当时就请同事去了病人的病房,跟家属了解他的情况。

然而我们遇到的这个事情,现在想想觉得很无奈。家属找我们去做临终关怀,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两难选择的问题:一直因为他父亲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很差了,医生也跟他说这个情况,但是父亲如果再继续接受治疗,即会承受更多这种生理上的痛苦。家属找到我们,“怎么办?”他要不要给父亲找一个类似安宁疗护这样子的医院?按以往的工作规则,我们需要去跟家属以及患者本人沟通,弄清他们现状是什么,他们想要什么样的结果,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可能背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他们能不能承受这种结果。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但是这位老人已经神志不清,我们已经没有办法去跟她做有效的沟通。

这个案例,也给了我很大的一个触动,我们在做生命关怀服务的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时间是我们介入的时间?学术的定义是临终前六个月,我们需要介入临终关怀,但是谁能够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是临终之前六个月?没有人可以明确地说出这个时间点。

回到这个案例,临终前六个月,我们的对象已经神志不清了,这个时候我们能做的已经很少很少了。所以在进行生命关怀的时候针对老人来说,你可能需在中高龄的时候就要介入。这阶段的人就需要一定的生命关怀服务,去介入但这个时候可能比例不是那么高,她的日常生活活动还是占据主导。但是针对病人确诊的时候,这个时候一定要介入,要进行的生命关怀服务包括一些生命教育。生命关怀的同时还是以治疗性的服务占主导,但是随着她的病情恶化程度的加深,先前介入的生命关怀服务在后面就能够顺理成章地跟他建立联系和信任,能够把这个服务开展得更好的,而不是在她快要临终的时候,突然地介入。所以我们认为生命关怀需要前置去开展。国外有一个类似的叫作生前预嘱,简单地说,就是在我们意识尚清醒的时候去选择我要采用何种治疗方式:我要不要最后的抢救,我要不要插鼻管,我要不要插胃管,要不要鼻饲,以及我对于财产的安排是什么,我对于我的身后事的规划是什么等。这些在我们身前意识尚清楚的时候去进行,立个约定或什么的,就叫作生前预嘱。生前预嘱没有强制性的意义,但是它是一个意愿的表达,是一个我们跟自己家属的一个提前的沟通和约定。

生前预嘱如图14所示。(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14 生前遗嘱单

介入时间,如图15所示。

图示

图15 介入时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