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判性原则
与常态评价不同,考量一位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具有创新性,首要的判据不是稳妥、正确,而是方法中的批判性成分,包括该方法对教学内容的常理的、现行结果等是否具有反思维或质疑,对学生的问题意识、探究情怀是否有暗示作用。现行教学方法中的知识讲授、灌输等方法之所以一直被诟病,就在于它们忽略了这些知识产生时的无限批判进程,使知识显得苍白,不能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探究兴趣。在评判原则之下,可以有非常多的具体方法,只要它们具备批判属性,都属于教学方法创新范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