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功能
文化是社会常态的调控器。如果说新的制度代替旧的制度、新的体制代替旧的体制的过程,是社会处于非常状态的表现,那么,新的制度、体制建立后,社会在一定秩序中运行发展就是社会常态的表现。由于社会是人的社会,而每个人所处的环境、自身素质和精神物质需求又不尽相同,所以常态中的社会仍然会存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矛盾,而且还存在人自身的情感欲望和理智的矛盾。[2](https://www.daowen.com)
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妥善解决,这个社会的常态就会被打破。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人们解决这些矛盾常常采取多种手段,而依靠文化的力量去化解这些矛盾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方面。这是因为,法律、理想、道德、礼俗、情操等文化因子,包含着社会主体可以“做什么”和“哪些不可以做”,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那样做”的意蕴。所以,要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种种矛盾,就必须依靠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的作用,发挥先进文化的凝聚、润滑、整合作用,通过有说服力的、贴近民众的方式,将真诚、正义、公正等文化因子潜移默化地植入民众的心田。只有这样,一个社会才能稳定有序,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