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3 特种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4.23.3 特种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所选购的特种设备必须是由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制造商生产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实验室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章和安全制度。

(3)应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及特性、存放场所与环境等,划定安全区域,确定区域的安全等级,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5)使用单位须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单位负责人,成员由具有相应安全专业知识的专家和安全管理员组成。小组成员名单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应张贴在本单位醒目的位置,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https://www.daowen.com)

(6)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本单位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若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等),立即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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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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