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基本建设的概念
基本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发展生产而进行的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即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增加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建筑、购置和安装工作的总称。如公路、铁路、桥梁和各类工业及民用建筑等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恢复工程,以及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的购置安装及与之有关的工作,均称之为基本建设,或简称为“基建”。因此,基本建设的结果是形成固定资产,它是一种经济活动或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固定资产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和生活较长时间使用(通常指使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规定数额以上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
实施基本建设的意义:一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大量新增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为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二为现有企业进行更新和改造,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工农业及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加快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三为适应知识经济与全球化发展,促进我国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与投资布局合理化;四为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文化、健康福利设施和住宅,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及其水平。(https://www.daowen.com)
因此,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对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健康、持续地发展,增强我国的国防力量和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