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修水利,增强农田抗旱防涝能力

二、兴修水利,增强农田抗旱防涝能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上林县水利基础极其薄弱,农业生产的条件很差,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也很脆弱。当时全县的水利设施只有一些民间筹资兴修的临时性拦河水坝和简陋的提水设施(如水车),无一处是永久性建筑。上林县虽然雨量充沛,但境内没有大江大河长年供水灌溉,加上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既易旱又易涝。全县耕地面积491432亩,其中,水田面积347762亩,其中有水利灌溉的仅130600亩,旱涝保收面积只有45000亩,大部分耕地靠天吃饭,农作物产量很低,粮食平均亩产只有81公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针对上林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抵御水旱灾害能力差的现状,上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全县人民大力兴修水利,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方面,组织群众对原有的水利工程设施如拦河水坝、沟渠、水塘、水库等进行修复或扩建,发挥其灌溉、防涝、抗旱等功能。另一方面,选择有较大的集雨面积、蓄水条件比较好的丘陵地区兴建一批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小型山塘水库,解决小片旱田用水,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如1952年4月,在三区白圩乡动工兴建上林县第一座小型水库——中礼水库,总库容量22.8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00亩,同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下,全县掀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兴修水利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至1951年,全县修复水坝、山塘、水库、沟渠、泉井、水车共1446处(件),灌溉面积4.9988万亩;1952年共修复619处,灌溉面积8.69万亩。新兴建的水利工程方面,1951年新筑25处,灌溉面积3200亩;1952年新建38处,灌溉面积33479亩。1953年上半年,一区、四区、五区3个区共修小水利256处,受益面积32718亩。这批修复和新建的水利设施投入使用后,扩大了全县水利有效灌溉面积,增强了农田抗旱防涝能力,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1951年到1954年,虽然全县连年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但由于水利设施日益健全,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加上采取了有力的抗灾救灾措施,全县每年都夺得粮食丰产,农业生产持续恢复和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