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1956年至1957年,各区、乡、社党的组织,对整党工作普遍存在着一种麻痹的“右倾思想”,认为整党工作已经结束,无须再整或认为没有什么可整的错误思想。同时,在转高级社与并大社工作中,有些党员个人主义严重,闹地位,争当社干;有些党员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认为自己的社公共财产多,田地好,不愿归大社或高级社;有些党员对转高级社有怀疑和思想抵触,私有观念丢不掉,特别是家庭比较富裕的党员更为严重,转高级社工作不够积极热情,并抱有消极态度;有些党员对在转高级社处理具体问题时,严重存在着自私自利;有些党员在选上高级社与大社领导后不愿意担任,怕麻烦;有些党员不遵守劳动纪律与社的章程,在农业社生产中单纯抢工分、偷工减料,甚至有的破坏公共财产。对此情况,上林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桂西州委的指示,结合整党整社和审干肃反运动,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出进行整顿教育要求:一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教育,以及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二是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向资产阶级思想、个人主义思想、“右倾思想”及一切违法乱纪的恶劣行为做斗争;三是教育党员对党忠诚,把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坚决清除出党,纯洁党的组织;四是健全支部领导,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1957年初,县委还开办有300多人参加的党的基层支委培训班。培训内容:学习党的八大会议决议和党章;进行党员“八条”标准教育(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党,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坚持革命斗争,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的利益至上,经常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检讨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农业合作化的教育。1958年,撤区建立人民公社后,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县委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整,各人民公社都建立党委会,大队建立党总支部或党支部,生产队基本上都建立有党小组。

1960年,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上林县委强调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和密切党和人民的关系;全县共产党员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艰苦奋斗、深入工作、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具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产主义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共青团组织是党可靠的后备军和有力的助手,必须经常地关怀他们的成长,指导他们工作,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领导他们前进;积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地通过各项中心工作和各项政治运动,切实搞好党基层组织的整顿、巩固提高,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是年,全县区、乡党委14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422个(其中农村党支部344个)。1961年,为了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上林县委大力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轮训工作。轮训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学习中央“十二条”“农业六十条”精神,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同年7月,县委贯彻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教育整顿工作,调整规模过大的社队,相应地调整和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调整后,全县基层党委24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472个(其中农村党支部380个)。

1962年至1963年,县委对全县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教育整顿。教育整顿分试点和面上铺开两大阶段进行。试点定在里丹、云温、木字、覃排、三里、高仁、乔贤、江卢8个大队支部。县委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委、共青团等单位和各区组织和宣传委员抽调29名干部组成农村党组织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队,作为试点的领导小组,指导试点工作。教育整顿试点分3个步骤进行:第一,入村了解情况,安排教育计划;第二,全面系统地进行形势教育、阶级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澄清模糊思想,指出方向;第三,认真总结支部工作,进行组织建设,健全支部委员会,建立制度。试点从1962年10月初开始,至12月13日结束,时间为2个月。经教育整顿发现,从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展后,全县在大批发展党员中,由于部分基层党组织领导受“大跃进”思想的影响,把发展新党员这样严肃、细致的组织工作当作突击任务,对发展党员对象要求不够,审查不严,良莠不齐,重数量轻质量,过多过快地把一些根本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因而,造成基层党组织在建设方面和党员队伍的党纪律教育方面出现不少问题:一是党员普遍思想觉悟低,缺乏阶级斗争和党的基本知识,政治方向不明。有部分党员不清楚如何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二是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在国家暂时经济困难面前消极退缩;三是有的大队党员干部多吃多占,假公济私,蜕化变质;四是党员组织纪律涣散,有的半年、1年甚至2年以上不参加党支部会议或不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不按党章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五是有的支部组织观念不强、党性不强,长期不召开党员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涣散,支部书记任期过长,没有定期进行选举,党支部包办代替行政事务,一些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由书记一个人说了算。这些情况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都普遍存在。试点工作队根据县委的指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与整顿。1962年全县举办党员训练班5期,共训练党员674人,其中,农村党员365人(其中大队支部书记201人、党员大队长150人、其他大队党员干部14人),公社党委委员19人,县、区直机关区级党员干部60人,一般党员干部175人,其他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55人。1963年,上林县委除选送部分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地委党校学习外,县党校培训党员干部3682人次,其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841人次。

教育整顿试点结束后,接着,全县面上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整顿在结合农村调整区、乡(社)建制的同时全面铺开,重点是巷贤、白圩、乔贤、塘红、西燕5个区较落后的12个农村支部。县委以组织部门为主,抽调有关部门党员干部共16名(其中县级1名、区级13名、一般党员干部2名,)组成3个工作组,负责白圩区的高岭、陆永,西燕区的桃君3个党支部的教育整顿工作。其他5个区以全县各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主,抽调比较强的党员干部共23名,负责木字、长联、大山、公木、水头、龙祥、北林、江卢、云灵9个支部的教育整顿工作。

教育整顿工作做法,工作组根据各个基层支部存在的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措施:(1)摸清支部组织和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制定计划,有系统、有步骤地去进行工作;(2)以《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一书为教材,对党员进行教育;(3)在教育整顿中,坚持做到“三同”(与党员群众同住、同吃、同劳动)、“四依靠”(依靠原有组织支委、依靠党员、依靠土改老根子、依靠贫农)、“五落实”(上党课任务落实、教育党员分组分人包干落实、教育整顿计划落实、全年生产规划落实、社员生活安排落实)、“六包”(包教育党员、包提高党员思想、包处理支部各种遗留问题、包领导好生产、包制定各种制度和坚持执行、包考察每个党员的一切)、“七好”(支部党员团结好、支委集体领导好、党员思想意识转变好、执行党的政策决议好、培养积极分子好、团结群众发动群众好、完成各项任务好)。

全县面上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整顿至1963年初结束。经过教育与整顿,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认识了单干的危害性,从而提高了维护集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的责任感,自觉地带动群众纠正和处理分田到户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在农村的战斗力,推动各项中心工作。经过区、乡(社)建制调整和教育整顿后,全县基层党支部从1961年的472个减少到1962年的188个,其中农村支部103个。(https://www.daowen.com)

1964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四清”运动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和加强党的建设问题的指示,全县结合“四清”运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五反”运动,对机关、企业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教育与整顿。各级基层组织联系实际,全面检查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既严肃负责又和风细雨的党内生活氛围,比较好地解决了党内不良思想倾向和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党基层组织和党员思想革命化、战斗化。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指示,检查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和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注重选拔、培养积极分子,有重点地个别发展新党员,调整撤换一些不合格的支部委员、书记,对不合格的、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劝其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维护党的纯洁性。

1965年11月,中共上林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对加强和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经常对党员进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教育;要加强对贫下中农协会和群团组织的领导,通过他们联系各方面的群众;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特别是贫下中农和老工人座谈会。通过这些活动,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较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凝聚党员干部群众合力。是年,随着人民公社规模的改变,进一步调整党的基层组织,全县有基层党委7个、党总支部2个、党支部186个(其中机关党支部82个、农村党支部104个)。

(二)党员发展 1956年,根据桂西州党委的指示,上林县委按照“积极慎重,巩固地向前发展”的方针和“常年准备,分批发展”的原则,结合上林具体情况,对全县党员发展提出规划要求:工矿方面,现有党员占职工总人数已达30%,着重整顿巩固为主,一般不发展;文教卫生、手工业、公私合营等部门,应以发展为主;国营合作社商业、农林水利方面,主要以巩固与发展相结合;党群政法方面,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个别地发展。总之,党员发展的重点放在党建基础较薄弱且党员人数少的部门,特别是空白点的机关、学校等单位,除了注意做好吸收已经具备入党条件的优秀工人、医生教师入党外,还要积极地、有计划地、较多地吸收一些优秀的知识分子入党。是年,全县建立基层党支部119个,其中县直机关党支部21个、农村党支部98个。全县党员总数1628人,比1955年增长5.92%。1957年后,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发展,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组织工作也必须‘大跃进’”的指示,上林县各级党组织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各项社会中心工作中,大量吸收生产第一线的干部、工人和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入党。其中1959年就发展1103人。1960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地委分别召开的组织部长座谈会议精神,上林县委把党员队伍建设当作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在机关、企业、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和农村基层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妇女骨干、基干民兵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1962年,根据中央“党要管党”和“关于重新教育党员、整顿党的组织的决定”精神,上林县委决定有控制地个别吸收新党员,对于没有党员的地方,符合条件的个别吸收,但不提出消灭空白点的口号和要求。1963年至1966年,主要是对党员进行教育与整顿,基本上不发展新党员。

自1956年以来的10年间,上林各级党组织共发展新党员2286人。至1965年,全县有基层党委7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186个(其中机关党支部82个、农村党支部104个),党员总人数3760人,比1956年增长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