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与城市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的分层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内部不是同质的,可分为高工资、较好工作条件、较多晋升机会的主要劳动力市场和低工资、较差工作条件和较少晋升机会的次要劳动力市场,其工资决定机制也不相同(Doeringer and Piore,1971)。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机会有限,工资决定符合人力资本理论,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受到制度歧视,工资较低、福利较差而且晋升空间很小。Dickens and Lang(1985)证实了美国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同时指出这一理论是对新古典劳动力市场理论的发展,为劳动者工资决定、工资分布等提供了更精确合理的描述。
由于中国的市场化转型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开始的,所以户籍制度一直具有重要影响,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差异化的关键原因。20世纪80年代,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推行一方面瓦解了原有的人民公社制度,另一方面也使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所需的劳动力大量减少。与此同时,城市工业化推动的资本深化增加了劳动力需求,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流动人口。在此过程中,农民原有依托土地和公社的农村保障制度瓦解,而城市并未给予农民工与城镇人口相同的职业和福利标准。流动人口在工作获得等方面面临歧视待遇,户籍歧视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显著特征(吴晓刚等,2014)。
目前,大量研究探讨了户籍制度对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影响。Frijters et al.(2011)研究了上海户籍制度导致的工资差异,发现1995年流动人口工资为当地人口的50%,其中47%不能由可观测因素解释;2009年两组人群工资差异扩大到60%,不可观测因素占比也增加到53%。章莉等(2014)的研究发现,农民工与城镇人口的工资差异中的36%无法用禀赋因素解释。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中国市场经济转型尚未完成,城市劳动者在资源获得方面仍占有支配地位,而流动人口市场权力仍然较弱,这体现在职业获得、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多个方面。万海远等(2013)验证了户籍歧视对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作用;Lee(2012)进一步考察了津贴等福利形式,发现户籍制度对流动人口的福利也有重要影响。此外,Zhang(2010)指出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流动;Aftidi等(2012)则认为户籍歧视影响了居民的社会认同。严善平(2006)进一步指出,户籍歧视是造成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原因。由表6.1可发现,在社会保障的参与率方面,2008—2014年农民工的参与率远低于城镇人口;尤其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人口为50%—60%,而农民工只有20%左右。
表6.1 2008—2014年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2008—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
为了深入讨论贸易开放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作用,笔者采用CHIP 2007调查数据中的城镇与流动人口样本。该样本涵盖了包括东部和中西部地区15个城市的城镇与流动人口,既是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也是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较好地反映外资对不同户籍劳动者的差异化影响。表6.2给出了城镇劳动者与流动人口的统计描述。笔者可以发现,城镇与流动人口在平均工资、教育水平、社会福利、劳动力市场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尤其是在劳动管理市场制度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差距,反映了流动人口在工作搜寻、议价能力等方面面临更高成本。
表6.2 城镇劳动者与流动人口的统计描述(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首先,在平均工资方面,城镇人口的平均工资为13.11元/小时,比流动人口高出2/3左右。且城镇人口的对数工资方差、组内工资差距也明显高于流动人口。其次,城镇人口的人力资本高于流动人口。城镇劳动者的工作者平均教育年限为12.3年,而流动人口的平均教育年限10年。在流动人口中,有56.55%的劳动者为初中及以下水平,而城镇人口中这一比例仅为22%;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劳动者在公共部门占比为74%,非公共部门为30%。再次,城镇人口的制度机制健全,契约化程度较高,流动人口在工作搜寻、户籍制度等方面受到了较大限制。城镇劳动者短期和临时工只占15%,流动人口中这一比例为34.2%。从工作搜寻方式来看,城镇工作者大多依靠市场信息,如公开招聘、服务咨询机构等市场化方式;流动人口则主要依靠所处的社会网络,如亲人和朋友关系等,市场化程度较低;尤为重要的是,城镇人口中有近50%的工作者在公共部门,而流动人口中92%都在非公共部门,这反映出户籍制度对劳动者流动的限制。最后,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各项福利指标均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城镇人口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与比率远高于流动人口,失业保险、工伤和住房公积金中均相差30—50个百分点,显示出中国社会保障机制的碎片化,流动人口的基本福利水平仍较为滞后,未能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市民待遇。
可见,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流动人口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与城镇人口有明显差距;更为重要的是,流动人口在工作搜寻、议价能力、职业流动等方面面临更多限制,在劳动力市场的摩擦程度远大于城镇劳动者,因此户籍的分割对劳动者的行业、岗位和部门差异均有重要影响,户籍分割是理解中国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的关键,也是工资差距和跨国公司溢出效应差距的根本原因(余向华等,2012)。
所以,目前对于跨国公司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发现了跨国公司有较强的工资溢出效应,但对中国的实证文献较少考虑劳动力市场的异质性问题。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劳动力市场表现为流动人口在工作搜寻与匹配、工作转换等方面的摩擦性和议价能力方面的弱势地位,因此FDI对城市工资存在正向溢出效应的同时,对不同户籍劳动者的作用可能存在差异。而且在城镇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位于公共部门,属于“体制内”人员,存在较高进入门槛,与“体制外”非公共部门劳动力市场有清晰的界限(Meng and Zhang,2001),其分配体制和工资获得机制与市场部门存在较大差异;户籍制度导致的在就业、收入、待遇等方面的机会不平等也是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Bian and Logan,1996)。
因此,笔者将跨国公司的工资效应与城市的异质性劳动力市场相结合,全面研究城市层面的外资开放对劳动者的差异化影响。首先,笔者讨论了跨国公司对户籍制度下的劳动者工资获得机制的影响,分析了跨国公司对不同职业地位和人力资本劳动者的作用;其次,对户籍制度下跨国公司对不同技术类型和不同契约结构的劳动者工资的作用作了进一步讨论,考察了跨国公司对劳动者的差异化影响;最后,笔者按照不同地区、行业,以及不同来源地和出口程度对外资进行了分类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