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预防控制措施

七、预防控制措施

(一)国境检疫

目前裂谷热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疾病,但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要及时掌握裂谷热疫情动态,科学开展输入及传播风险评估,强化疫情检疫和查验工作,严防国外染病动物及人间病例输入我国。

(二)疫情报告与监测预警

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裂谷热疫情的监测和信息沟通工作。

1.疫情资料的收集、分析与应用 收集、整理国际、国内裂谷热疫情资料,了解疫情发生与流行动态。重点关注WHO的疫情周报、世界动物组织的疫情通报、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动物疫病和卫生机构疫情通报以及我国卫生计生委、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和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的疫情通报。

分析和研究疫情发生、发展和流行的趋势,做出及时、科学的疫情传播的风险评估。在国外发生疫情暴发及国内出现输入性疫情时,及时启动预警和快速应急系统。

2.病例监测 医疗机构做好预检与分诊工作,及早发现疑似病例。对于在1周内到过疫区且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详细了解其医学病史、旅行史以及与裂谷热相关动物和病例的接触史等,对于不能排除裂谷热感染的可疑病人,应就地医学观察。

3.疫情报告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和确诊病例时,应参照甲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的,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报告。

(三)传染源控制

(1)病人隔离:及时隔离治疗裂谷热病人,对病人实施防蚊隔离措施。(https://www.daowen.com)

(2)强化疫区动物管理和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严禁疫区内的动物交易和转运,做好染疫动物销毁和无害化处置工作。

(四)媒介消除与消毒控制

(1)疫源地消毒:一旦有疫情报告,要进一步强化消毒与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好医疗机构、病家、养殖和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2)媒介控制:对医院、病家及染疫动物养殖等重点场所采取应急灭蚊措施,消除孳生地、药物喷洒等多种防蚊、灭蚊措施减少蚊虫孳生,降低蚊媒密度,控制疫情播散。

(3)个人防护:对医护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检验人员等与病人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接触的人员采取标准防护。赴疫区人员、养殖和屠宰人员、兽医和实验室人员等高危人群必须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染疫动物组织、体液等发生无有效保护的接触,不食用未煮熟的肉、奶等,疫区内从事动物养殖、宰杀人员、兽医、废弃物处置等人员从业时,需穿戴帽子、防液体渗透防护服、橡胶手套、防水鞋、护目镜或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驱蚊剂。

(五)疫苗及预防药物

在动物疫情发生前可考虑为家畜接种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

目前尚无特异性预防裂谷热的药物和可供使用的人用疫苗。现已开发出一种用于人体的裂谷热灭活疫苗,但此种疫苗尚未获得许可证,因而未投放市场。作为临床实验,它可用于保护有接触裂谷热极大危险的兽医和实验室人员。其他候选疫苗正在研究中。

(刘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