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O是什么?协调员戚医生告诉你
OPO不是一个项目,而是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获取组织)的英文首字母简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OPO办公室成立于2014年4月,我是其中的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
中国已宣布自2015年1月起停止使用司法途径的人体器官,器官捐献成为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目前,OPO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这项工作充满了挑战。
国内民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接受度较低,潜在捐献者的捐献成功率很低,最大的障碍是国人固守千年的对于“死无全尸”的畏惧。
目前,上海仅开展心脏死亡(DCD)及可控性心脑双死亡(DBCD)供体的器官捐献。(https://www.daowen.com)

以DBCD案例为例,介绍一下器官捐献的过程。首先,由临床主管医生发现潜在的捐献者,这类潜在的捐献者需符合病情不可逆的条件(多数为不可逆的颅脑损伤),同时家属对患者病情知情、理解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主管医生将潜在捐献案例汇报至片区的OPO,由片区OPO派出两组人员:第一组人员为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负责与潜在捐献者的近亲属沟通并确定其捐献意愿;另一组人员协助主管医生做好捐献者的医学评估及管理,维护器官的功能状态。在第一组人员完成捐献意愿书等文书签署工作后,启动院内专家组会诊,确认患者死亡不可逆状态,随后上报至上海市OPO,由其随机抽取两名市级专家完成市级会诊,确认患者死亡不可逆状态;再上报至上海市红十字会,进行捐献过程见证;最后上报至片区OPO办公室所在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完成快速伦理审查及批复。经两级会诊确认病情、伦理审批通过、红十字会完成见证,并完成家属告别仪式后,由主管医师负责将捐献者转运至手术室。在撤除生命支持措施,确认患者心脏停搏且无复跳后,由器官获取小组的外科医生完成器官摘取手术并恢复遗容。OPO信息管理专员上传捐献者信息至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RTS),启动捐献器官的分配,并由获得器官的医院完成系统指定受者的器官移植。后期,OPO器官捐献协调员会协助家属完成捐献者的后事处理、纪念缅怀及人道主义救助等工作。
(文:戚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