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道口街道在社区推广建立利益相关方相互合作的开放式公众参与治理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交道口街道在社区推广建立利益相关方相互合作的开放式公众参与治理机制

根据交道口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恩东的介绍,同其他地区一样,交道口街道社区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首先是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向“社会人”;其次是社会问题的不断增多,居民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变化;接下来是社会管理的新格局要求我们要由过去的单一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多元的社会化管理转化——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等开始向社区全面下移,这在调动起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注以及提高了居民对社区工作期望值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居委会的现实困境;最后就是“社区规范化建设”在强调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职能分开后,社区居委会将面临归位难和边缘化等问题。

作为探索新机制的尝试,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建立了由各利益相关方相互合作的开放式公众参与治理机制,以社区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各方的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模式,并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利益相关方相互合作的开放式公众参与治理机制”,可以简称为“参与式治理”。社区中的利益相关方,主要指居民,社区自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的社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帮助支持部门——街道办事处。“开放式公众参与治理机制”,就是指以上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共同面对矛盾和挑战,通过各种参与式的方法和渠道进行民主协商、发表各自的想法,厘清各自的角色,为寻求共同目标达成共识,进行决策和合作,最终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

这种做法可以转变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指令性工作模式,促进以居民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基于博弈构筑起的公平的社区民主协商治理机制,并促进社区服务和自治组织的发展。下面是菊儿社区活动用房改造及高效利用开放空间讨论的具体案例。

菊儿社区地处著名的南锣鼓巷地区,人员密集,居住环境拥挤,胡同狭小,加之这些年来伴随着大量游客的涌入,居民休闲活动场所越来越少。社区原有的活动用房位于居委会办公用房地下室,建设之初因为没有群众的参与,也没有聘请专业部门的指导,所以2007年经过装修改造后的活动用房,出现了通风不好、阴冷潮湿等状况,居民不愿意到此活动,造成现有的活动用房利用率不高,没有达到服务居民的预期目的。如何解决?谁来决策?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2008年10月,东城区规划局开展了“规划进社区”活动,街道抓住这个机会,在外部社会组织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与菊儿社区居委会一起搭建了利益相关方合作的平台,共同确定了“社区活动用房的规划和有效利用”的讨论主题,并采用“开放空间”的参与式会议形式召开了由利益相关方(规划局、街道办、菊儿社区居委会及居民、社会组织等)参与的60多人的讨论会。会期两天,会议从提出问题开始,在对问题集中分析、民主协商后参会者之间达成了基本共识,在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再就主要问题进行讨论进而形成共同的行动计划,最终确定了5个行动方案。围绕这些方案,产生了5个居民行动小组,它们开始具体确定活动用房的改造时间和计划。

由于居民在开放空间中介入了决策,在改造实施过程中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作为活动主体与各方面密切沟通、合作,有了全新的角色分工。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改造方案的设计、施工监督、活动室的布置、志愿服务与组织活动等项目中。比如,施工方根据“开放空间讨论会”所达成的改造意向设计出装修方案,将效果图展示给居民进行了讨论。社区居民对设计方案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增加楼道的楼梯扶手,增设排风设备、改良采光等等。这些意见均被一一采纳。

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活动用房周边的部分居民曾因装修扰民等阻止施工的进行,街道又把这些居民和行动小组的居民一起请来,召开开放式的对话会,民主协商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决定了装修的固定时间,并推举出两名提出建议的居民自发形成了装修施工的监督小组,对其他居民做解释工作,监督社区活动室的改造进程。

在活动室改造的同时,居民们提出社区除了室内的活动用房以外,还应扩展室外空间,辖区内南锣鼓巷北口财神庙前空地的有效利用,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社区居民行动小组就财神庙空地如何使用、开放的时间、活动内容进行了讨论。当天五名居民自愿组成了财神庙空地自管小组,主要职责是维护空地的卫生、安排社区居民的活动时间,并定期召开碰头会沟通信息。

社区活动用房改造完成,准备正式启用之际,社区居委会再一次召集社区居民和各居民行动小组的负责人召开社区活动空间具体使用讨论会,对活动空间的功能进行合理划分并确定了活动时间。

采取参与式治理的机制对社区活动用房进行改造的这一过程,发展了不同主体对同一事件的共同关注,这与以往社区工作模式有着很大不同。首先,看到了社区居民在参与发展过程中的变化与贡献。居民们不遗余力为自己关注的事情贡献自己的想法,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自发地组成各种行动小组,表现出了在决策、实施、管理等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其次,社区居委会在推进参与式治理过程中,逐渐理解了社区参与的真正含义,并将社区参与式工具和方法运用到日常社区工作中,针对不同主题召开开放式讨论会来征集社区居民、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第三,作为政府部门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规划分局)等,在推动这项工作的角色也得到了进一步厘清,在整个过程中扮演了支持和指导的角色,重视听取和采纳来自被服务群体的意见,遇到问题及时引导居民协商解决,对居民的合理建议马上采纳和予以支持,使居民参与更有信心。最后,外部的专业性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容忽视。街道得到他们的技术指导,使得社区服务更加围绕社区居民需求来展开,真正实践了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元主体参与过程的互动性。

菊儿社区案例中的参与式治理机制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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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四六条和交道口的做法都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的基层民主参与意识,但是交道口的做法每次活动参与人数规模较大,不容易常态化地推行,而东四六条的做法使得居民基层民主协商更具有组织性,也更加可行和长久。

东城区根据本区实际,总体上推行了东四六条的做法。东城区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常务会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9年正式确定为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并在大多数社区设立了居民会议常务会。2011年东城区民政局和东城区社会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东民发〔2011〕13号文件,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常务会的性质、作用、运作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常设机构,它的建立解决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社区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缺位的问题,搭建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拓宽了居民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了社区居民日常监督常态化。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的组成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一般由1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2名。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成员经社区居民会议选举产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三年,可连选连任,如在任期内出现缺额的,从社区居民代表中予以补选。为了保证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成员能够真正代表居民利益,能够更好地行使职责,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https://www.daowen.com)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心支持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热心为居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常务会议的正常活动,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的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群众意见与诉求,加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间的联系。

2.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协助社区居委会组织补选社区居民代表。审查、收集代表议案,监督社区居委会做好议案的落实。

3.在社区居民会议闭会期间,授权代表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4.列席社区居委会的居务会及专业委员会例会,参与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按照年度计划制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工作计划、使用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申请等。

5.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及下属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的运行方式

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由常务会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如发生需要临时听证、协调、咨询的有关事项,视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会议议题提前告知各常务会成员。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列席会议,社区指导员、人大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也可应邀列席会议。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主要以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咨询会和调研等形式开展活动,进行议事协商、协调联络、监督评议。

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运行制度

为保证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有效运转,凡是社区内涉及公众的重大事项,要坚持通报社区居民知晓、坚持认真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坚持交由社区常务会全体人员讨论决策。同时建立七项制度:

1.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发生需要临时听证、协调、咨询的有关事项,可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临时会议。

2.巡访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每月不定期组织委员或居民代表开展巡访活动,加强对社区工作及为居民办实事工作的检查力度。

3.监督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主任、副主任或派其他人员参加社区每周的联席会议。社区居委会、服务站每半年要向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汇报一次工作。

4.工作报告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每年做一次工作总结,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履职情况,提交社区居民会议讨论评议。

5.联席会制度。由街道社区办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交流研究社区常务会工作。

6.调查研究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每年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社区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7.经费保障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举办有关社区居民利益维护,诉求表达等活动的经费,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年初作出预算,由社区公益金予以保障。并严格按照预算中核定的资金用途、范围、金额及使用标准开支,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化整为零、分散、变相开支。街道要做好对资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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