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纪在前,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挺纪在前,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科学的方法和整体的思维,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制度机制和扎实有效的举措落实到方方面面。一系列党规党纪上的新成果新进展、纪言纪语中的新认识新提法、监督执纪中的新实践新探索,集中迸发、亮点纷呈,全面推进、纵深发展,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从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努力践行的高标准,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划出全体党员遵守的“六大纪律”底线;从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6种问责情形、规定7种问责方式,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及相应监督制度;从狠抓执纪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四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近6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生命线越筑越牢。(https://www.daowen.com)

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纪律来约束和保护党员干部,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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