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膜拜团体和宗教文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治理体系中,法治体系是关键一环;在治理能力中,依法治国是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此为起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推进依法治国是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也必然要求公民懂法守法、崇法护法。要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政府切实保护合法宗教团体的正常宗教活动,切实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2]。而破坏性膜拜团体一般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其教主,往往披着宗教和科学的外衣,大多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奴役其教徒,进而聚敛钱财,乃至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甚至企图颠覆国家政权。邪教作为典型的破坏性膜拜团体,我国政府始终致力于有效防范和治理,但邪教组织在中国仍未销声匿迹。国家相关部门曾公布我国现存的15种邪教组织名单,其中,“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就屡屡制造危害社会安定、伤害民众安全的恶性事件。对邪教或者破坏性膜拜团体的防范与治理需要业务能力强、理论功底扎实的专门人才,且由于其工作涉密性,这方面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目前在国内尚属空白。
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一定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3]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教训也都证明,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乎国家政权和政治稳定。(https://www.daowen.com)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21世纪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不仅在经济活动中超越国界,而且打破了文化交流的技术障碍和本土文化的自然屏障。信息的交流、传输和传播不再受到时空的限制,人们可以以很低的成本实时地获取和传播信息,而且信息的流动可以针对具体的个人和群体。[4]
切实加强膜拜团体防范与治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举措。为了给广大民众创造更加安全、健康、有序、幸福的生活,世界各国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对破坏性膜拜团体进行治理和防范,在互联网风靡全球的信息化时代,应有效发挥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优势,从更新的视角防范和处理破坏性膜拜团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