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 皮肤鳞状细胞癌病理原则

29.3 皮肤鳞状细胞癌病理原则

病理原则

活检报告原则

•皮肤活检病理评估最好由皮肤科医生或有皮肤肿瘤读片经验的病理科医生进行。

•根据活检申请提交的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人口统计、解剖位置、病变先前治疗、病变临床直径及患者的危险因素,如免疫抑制、放射治疗或器官移植史。

•最终病理报告应包括组织学亚型(如果是指定的高风险或低风险类型),以及任何将病变分类为T2或以上的特征(根据AJCC第8版分期),包括肿瘤直径>2 cm、浸润深度>6 mm或延伸到皮下脂肪、骨侵犯或神经周围侵犯、累及真皮下神经或直径>0.1 mm。

▶报告组织学分级(细胞分化程度),如可行。

▶应注意包括深刮活检边缘。

切除报告原则(https://www.daowen.com)

•根治性外科治疗的碟形手术标本应贴标签,否则组织病理学很难与刮削活检区分开,必须评估切缘状态。

•根据切除申请提交的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人口统计、解剖位置、病变临床直径,如果之前没有报告,则在活检下列出上述其他临床信息。

•最终病理报告应包括组织学亚型(如果是指定的高风险或低风险类型)、血管淋巴侵犯、外周和深切缘状态及根据AJCC第8版准确分期所需的所有特征,包括:

▶肿瘤直径[临床、宏观和(或)微观]。

▶组织分级(细胞分化程度)。

▶浸润深度:①相邻正常表皮颗粒层到标本底部的距离(以mm为单位);②浸润解剖水平,如超过皮下脂肪神经周围浸润、累及真皮下神经或累及最大神经直径>0.1 mm。

•对于莫氏切除术,鼓励报告这些要素。由于莫氏标本的浸润深度不能可靠确定,可报告浸润的解剖水平,为AJCC分期的T分类提供依据。在浸润最深的区域提交组织中心切片进行永久切片评估,可考虑评估和记录高风险特征。

NCCN Guidelines Squamous Cell Skin Cancer Version 2.2019 — October 23, 2018 S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