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 皮肤基底细胞癌病理原则
2026年10月05日
30.3 皮肤基底细胞癌病理原则
病理原则
活检报告原则
•皮肤活检的病理评估最好由皮肤科医生或有皮肤肿瘤读片经验的病理科医生进行。
•根据活检申请提交的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人口统计、解剖位置、病变的先前治疗、病变的临床直径,以及免疫抑制、放射治疗或实体器官移植等危险因素。
•病理报告应包括组织学亚型,以及可能增加局部复发风险的任何特征,包括网状真皮以外的肿瘤浸润和神经周围浸润(如果累及真皮下神经或直径>0.1 mm的神经)。
手术报告原则(https://www.daowen.com)
•根治性手术治疗的碟形手术标本应贴标签,由于组织病理学很难与刮拭活检区分开,必须评估切缘状态。
•根据切除申请提交的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人口统计、解剖位置、病变的临床直径,如果之前没有报告,则在活检栏列出上述其他临床信息。
•所有手术标本的最小报告元素包括基底细胞癌的组织学亚型、深网状真皮以外的肿瘤浸润、是否存在神经周围浸润(如果累及真皮下神经或累及的最大神经直径>0.1 mm)和血管淋巴浸润,周围及深缘状态。
•对于莫氏手术也鼓励报告这些要素。由于莫氏标本的浸润深度(mm)可能无法可靠地确定,因此可以报告浸润的解剖水平。在最深浸润区域提交组织中心切片进行永久切片评估,可以考虑评估和记录在莫氏切片上可疑或不明确的高风险特征。
NCCN Guidelines Basal Cell Skin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1, 2018 B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