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 皮肤基底细胞癌放疗原则

30.5 皮肤基底细胞癌放疗原则

放疗原则

•皮肤基底细胞癌治疗的首要目标是彻底切除肿瘤,最大限度地保留功能和美观。所有治疗决定都应根据个体的特定因素和患者偏好定制。

•手术切除往往是最有效的治疗手段,但考虑到功能、美观、患者偏好和表现状态,可能会选择以放射治疗为主,以达到最佳整体效果。

•某些有多发原发性肿瘤高风险的患者[如戈林(Gorlin)综合征、着色性干皮病、放射治疗史],可能需要加强监测和考虑预防措施。考虑将疑似戈林综合征或着色性干皮病的患者转介给基因评估。

•低风险皮肤浅表性基底细胞癌患者,如果手术和放射治疗禁忌或不切实际,可考虑局部使用5-氟尿嘧啶、咪喹莫特、光动力疗法(如氨基乙酰丙酸、卟吩姆钠)或强力冷冻疗法(治愈率可能低于外科治疗方式)。

•实施有切缘评估的莫氏显微外科手术,且术前活检认为不足以提供正确治疗肿瘤所需的所有分期信息时,提交石蜡包埋永久切片中心样本,或建议在莫氏报告中说明分期参数。

•使用烟酰胺可有效地减少发生基底细胞皮肤癌。

NCCN Guidelines Basal Cell Skin Cancer Version 1.2019 — August 31, 2018 BCC-C(https://www.daowen.com)

一般原则

•持久的分割与美容效果改善有关,应用于血管分布差或软骨区。

•遗传易患皮肤癌者(如基底细胞痣综合征)禁忌放疗,结缔组织疾病(如硬皮病)相对禁忌放疗。

•考虑到高并发症发病率,先前照射场内复发病变,不应常规再照射。

•现有长期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不足以支持常规应用电子表面近距离治疗。

•高度选择病例可考虑放射性同位素近距离放射治疗。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