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广西通志·民族志(1990—2005)》(以下简称“本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2009年出版的《广西通志·民族志》(以下简称“前志”)的续志,实事求是地记载断限内广西各民族发展概况和民族事业改革与发展。
二、本志记载时限为1990—2005年,因前志下限时间虽为1996年,但大部分篇章记载仅至20世纪80年代末,为完整记载广西各民族发展概况及民族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本志接续从1990年始,以2005年为下限,个别事项适当上溯下延。
三、本志采用志、述、记、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以篇、章、节、目、子目为结构。篇前设编委会、编纂人员、审查验收单位及人员名单、编辑说明、卷首照片、目录、概述;篇后设大事纪略、附录、索引、后记。本志设9篇,第一篇民族构成,第二篇民族区域自治,第三篇民族关系,第四篇民族经济,第五篇民族教育,第六篇民族文化,第七篇民族事务管理,第八篇民族研究,第九篇人物先进集体。
四、本志人物篇章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分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名录,收入1990—2005年民族事务工作系统广西籍及在广西工作的厅级以上民族工作者,其他民族人物以事系人分别记入有关章节。广西各民族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随机构记在各有关篇章。(https://www.daowen.com)
五、纪年方法采用公元纪年。志中“解放前”“解放后”均以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为界。
六、本志引用的资料,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系统单位、各市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局)提供的资料为主,以查阅广西出版的年鉴、市县志书、地情书以及上级部门出版的年鉴、地情书等出版物为辅,兼用口碑资料、调查资料。采用的数据,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提供数据为主,各部门提供为辅。地名以事件发生当时的地名为主,古地名均加注现地名。本志已编纂资料长编,均标注出处供查证。
七、本志编纂执行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2008年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行文规范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1年8月28日颁发的《广西续修地方志行文规定》及2010年以来颁行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