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民族构成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广西总人口为4224.49万人,常住民族有48个,其中人口较多的有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12个民族。此外,在广西居住和落户的还有布依族、满族、黎族、土家族、蒙古族、白族、傣族、高山族、朝鲜族、藏族等36个民族的人口。广西汉族人口2566.71万人,占60.76%,少数民族人口1657.78万人,占广西总人口的39.24%,占全国总人口113368万人的1.46%,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域。2000年,全国56个民族均有人口常住广西,广西少数民族人口为1722.56万人。2005年,少数民族人口1898万人,占广西总人口4925万人的38.54%。
壮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主要聚居在广西。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广西壮族人口为1423.62万人,占广西总人口的33.70%,占全国总人口的1.25%,主要聚居在南宁地区、柳州地区、河池地区、百色地区和南宁市、柳州市。广西是以壮族实行区域自治的省级行政区域,壮族与汉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各民族杂居在一起,广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各民族在学习借鉴其他民族文化的同时,也不断丰富发展本民族文化,保持自己的特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得到重视和加强,2005年以后,一批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保护名录。(https://www.daowen.com)
广西贯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族人民享受政治平等权利,当选为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在各级党政部门担任领导干部,有的还成为国家领导人。各族人民平等互信,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管理,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和本行政区域的事务,共同为广西的发展做出贡献。
1990年以后广西经济发展起来,至2005年,产业快速发展,交通、通信更加便利,职业多元化,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广西各民族平均人口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到32.90%。各民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不断改善,住房逐步由夯土瓦房、木构干栏房等变成了砖混结构的楼房,自来水、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摩托车和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已经普及,空调、汽车也开始进入农村家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院(敬老院、幸福院)等普遍建立。各民族聚居地区教育文化不断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少数民族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人数不断增多,各民族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广西各民族每万人中接受大学(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为193人,每万人中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口为842人,人均受教育程度逐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