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1999年9月29日—10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出席大会并讲话。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要努力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齐心协力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大会表彰了125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其中模范集体626个,模范个人628名,56个民族都有代表。模范个人中有妇女119名,占个人总数的18.95%。广西有41个模范集体和39名模范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壮族12人,汉族9人,瑶族8人,苗族3人,侗族2人,仫佬族1人,毛南族1人,京族1人,回族1人,布依族1人。其中上北京参加表彰大会的有模范个人16人,模范集体14个,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自治区主席李兆焯等自治区党政领导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次表彰大会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并为代表颁奖。这次表彰大会召开之际,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安排参加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代表组建为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参加了国庆观礼活动,还到北京市企业和农村参观。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1999年9月,荣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个人的广西代表潘鸿权(壮族,左一)、莫文军(壮族,右一)与国家民委副主任文精(蒙古族,中)在人民大会堂前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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