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式扶贫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开发式扶贫

以工代赈 是专为援助贫困地区而设计、使乡村贫困人口直接受益,采取国家投资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组织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1990年,国家拨给广西用于帮助贫困地区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的以工代赈工业品金额指标4000万元,自治区从交通、水电、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筹出配套资金4920万元,县、乡自筹880万元,共9800万元。按交通和水利6∶4的比例,用于修建道路工程5880万元,水利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3920万元。年内安排在41个贫困县,计划修建道路50条,800多公里,其中等级公路46条,770公里;修建小水电站11座和一批人畜饮水工程,以及砌墙保土1067公顷,改造中低产田1.67万公顷。

1991年,国家共拨给广西以工代赈指标1.45亿元,其中粮食1亿公斤(10万吨,折款1.04亿元),工业品4100万元。年内重点安排49个贫困县修建四级公路79条,964.2公里;机耕路125条,1004公里;马驮路13条,68公里;各种桥梁58座;人畜饮水工程1742处;小型水利(包括电灌站)561处;砌墙保土1.1万公顷;造田造地38公顷;中低产田改造6.3万公顷;治理渍害田2427公顷;造林种果1.13万公顷;建沼气池1万户等。至年底,道路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40%;人畜饮水工程完成1241处,占计划的71.2%;水利和治理渍害田分别完成50%;砌墙保土完成1.27万公顷;中低产田改造完成计划的100%。

1994年,国家下达广西以工代赈指标3.42亿元,广西自筹配套资金2000万元,合计总投资3.62亿元。根据国家对以工代赈资金投向的规定,结合广西情况,除用7500万元作为异地安置、世界银行中国西南扶贫贷款项目和35个贫困石山乡“温饱工程”的配套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49个贫困县和其他贫困乡、革命老区乡、民族乡的交通、水电、人畜饮水以及农村通信等项目,同时安排一部分有助于贫困地区农民加快解决温饱、脱贫致富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内有60%的项目动工,到年底,新建四级公路357条,6711公里;机耕道路223条,2000多公里;水库除险29座,防洪堤修复8处、443公里,恢复灌溉面积6067公顷,完成人畜饮水工程318处;农村通信工程12项;植树造林和开辟果园1100公顷。1993年底结转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年内全部完成。

1996年,国家下达广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4亿元,其中用于交通建设1.01亿元,人畜饮水工程5752.7万元,农田基本建设256.9万元,农田水利建设707.1万元,造林种果165.2万元,养殖业17.9万元,小流域治理320万元,农村通信1500万元(上述项目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配套资金5000万元),移民开发3500万元,其他项目1631.5万元。

1997年,国家下达广西以工代赈资金2.4亿元。除用于异地开发4000万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配套4000万元外,其余1.6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年内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兴建农田水利渠道。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6667公顷;农田基本建设5333.3公顷;兴建人畜饮水工程1425处,解决43.9万人和35万头牲畜饮水困难;修建乡村公路4000多公里;架设通信光缆966公里;新增程控电话712门。基本实现年初确定的县有柏油路、乡通公路、通电和建有卫生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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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式扶贫使金秀瑶族自治县群众摆脱贫困生活。图为通过实施以羊还羊项目走出困境的农家妇女(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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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通过以工代赈修建的融水洞头大桥(1998年)

1998年,国家拨付广西以工代赈资金3.22亿元。广西各市县通过以工代赈解决当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至2000年,国家先后下达广西12批以工代赈物质折款,专项资金指标共计30.13亿元,自治区补助配套资金7.33亿元,县乡自筹配套资金9.27亿元,自治区合计以工代赈资金指标达46.73亿元。2005年以工代赈资金2.4亿元,用于整村推进扶贫工程项目建设。

兴办扶贫经济实体 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或能人牵头兴办扶贫经济实体,以此为依托开发经济,并承担扶贫任务,这是广西贫困地区在扶贫工作中的一个创造。1986年3月,广西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扶贫开发办公室,明确提出开发式扶贫方针。兴办扶贫经济实体,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是开发式扶贫工作的重要一环。到1993年,全自治区49个贫困县中已有40个兴办扶贫开发服务公司。

1994年,广西的49个贫困县(市)有扶贫开发服务公司或其他扶贫服务组织1824个。这些扶贫实体帮助贫困农户开发本地资源和进行异地开发,拓宽了脱贫致富门路。百色、河池等地区还试办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1719个。

1995年底,全自治区创办各类扶贫经济实体2537个,负责承贷承还各项扶贫资金3.3亿元,带动贫困人口承包开发项目5000多项,仅经营的经济林和果园面积就达8.6万公顷。累计总产值16亿多元。参与开发66.65万人,1995年人均纯收入1300元。这些扶贫经济实体具有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有农户联办、合伙经营、租赁、异地开发等;有扶贫开发部门兴办的,也有对口业务部门、社会团体兴办的扶贫经济实体。平果县1995年底有扶贫经济实体250多个,带动1.5万农户7.3万人,占全县农户总数的25%。田阳县创办的3个芒果场,带动右江河谷6个乡镇2万多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4%。防城港市防城区创办的50多个扶贫经济实体,辐射和带动1.5万户6万人解决温饱问题,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大新县1065个扶贫经济实体,帮助1.1万农户6.3万人越过温饱线。西林县26个扶贫经济实体,覆盖和带动了8个乡镇群众进行开发性生产。

2005年,全自治区累计投入各种产业经济实体扶贫资金102亿多元,新种龙眼、荔枝、芒果、板栗、八角、茶叶、沙田柚、竹笋等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83.13万公顷;完成100多个良种育苗基地;建立甘蔗、芒果、八角、茶、山羊、烟叶、蚕桑等种植或养殖基地10多个。形成了宁明、崇左、龙州、象州、武宣的甘蔗基地,平果、田阳的芒果基地,田林的竹笋基地,金秀、那坡、德保的八角基地,富川、南丹的烟叶基地,马山、都安、大化的山羊基地等富有成效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产业经济实体开发扶贫项目覆盖99个县(市、区)和95%以上的贫困村的大批贫困户。(https://www.daowen.com)

兴建县级小工业项目 1990年,广西49个贫困县用扶贫支边贷款和县办企业贷款兴建工业项目54个。其中,新建3个,续建30个,改(扩)建21个。全年共投放扶贫贷款1.14亿元;新建的重点项目有凌云县坡贴水电站,田林县纸浆厂、上林县拥军水电站。续建的重点项目有上林县火电厂、南丹县同贡水电站、扶绥县扶南糖厂。改(扩)建的重点项目有富川卷烟车间进行锅炉改造及关键设备配套、宁明糖厂扩建为日榨蔗1700吨、上思县糖厂扩建为日榨蔗2000吨。

1991年,广西贫困地区用扶贫支边贷款和县办企业贷款以及部分农业贷款共3482万元,续建8个县办工业项目。年内已建成投产5个,完成投资2153万元。其中大化水泥厂完成投资2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32万元,建成年产6万吨水泥生产线;年内实现产值278万元,利润64.5万元,税金27.75万元。百色民族棉纺厂完成投资129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287万元,建成年产1.5万锭棉线生产车间,年内实现产值981.75万元,利润128万元,税金49.5万元。上思县松香厂完成投资21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98万元,年内实现产值192.5万元,利润96.7万元,税金72.5万元。南丹五一矿完成投资3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100万元。防城港企沙盐场完成投资15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12万元,扩建盐田85公顷。其余3个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共完成投资1329万元,其中装机3×2000千瓦的凌云县坡贴水电站,完成投资550万元;年产机械纸浆1.2万吨的田林县纸浆厂,完成投资729万元;上林县拥军电站装机2×630千瓦,总投资352万元,1991年完成投资50万元。

1992—1995年,柳州地区发放支边和县办企业贷款7486万元,平均每年1871.5万元。县办工业项目32项,乡镇办工业项目65项,主要项目有融水苗族自治县纸厂、竹席厂、水泥熟料生产线、竹地板生产线、木衣架厂,三江侗族自治县酒厂、造纸厂、油脂化工厂、松香厂等,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水泥厂、化工厂、香精厂。

1998年投入扶贫资金1.82亿元,扶持小工业项目111项。同年自治区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整顿工作,至2005年县级小工业项目兴建停滞。

石山地区贫困乡镇温饱工程 1992年,自治区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八五”期间扶贫工作要求,解决广西600万尚未解决温饱群众的困难。这些人口中近400万人在石山地区,相对集中于少数民族聚居的23个县(市、自治县)、191个乡(镇)、1868个行政村。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这些地区进行重点扶持,这项工程称“石山温饱工程”,包括砌墙保土,建设基本农田,扩大耕地面积;造林种果,发展经济作物;封山育林,建设沼气池和省柴灶,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修建家庭水池水柜,解决饮水困难;修建乡镇道路,改善交通条件;实行异地和移民开发,创建新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培训中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等。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了石山地区扶贫攻坚计划,年内,选择其中的35个乡镇作为试点,实施温饱工程,计划投资1.6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砌墙保土8667公顷,坡改梯地1333公顷,发展水果和其他经济作物1.8万公顷,封山育林28.5万公顷,解决31.6万人的饮水困难,新建11.5万个省柴灶和1.33万座沼气池,开办35个乡级培训中心。到年底,砌墙保土开工面积4520公顷,完成72公顷;人畜饮水工程动工7067处,竣工722处,解决了7000多人的饮水困难;动工兴建沼气池2568座,竣工1111座,建成省柴灶2054个;新种水果564公顷,封山育林17.8万公顷,退耕还林1340公顷;建成乡级农民技术培训中心35个,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235期,培训农民1.98万人次。

1995年,35个特困乡镇实施“温饱工程”试点项目进入扫尾阶段。据统计,1992年到1995年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经检查验收,有7个乡(镇)全面完成计划任务,其余乡(镇)完成综合进度的70%以上。平果县堆圩乡温饱工程完成砌墙保土14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8.67公顷,平均每公顷增产粮食450公斤;每个农户建成1套省柴灶,经检测热效率达到32.4%,比旧式灶提高22.4%,全乡每年节省柴草680万公斤;修建水池36处、家庭水柜150个,解决6487人、4973头牲畜饮水问题;全乡还种植优质龙眼133公顷,成活率93%。

科技扶贫工程 1990年,在贫困县实施科技扶贫工程,推广种植地膜玉米2.6万公顷,平均每公顷产量比露地玉米增产1995公斤,之后将这一技术逐渐推广到非贫困县的贫困乡、村。

1991年,建成10多个县级培训中心,扶持108个贫困乡(镇)建设科技培训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对贫困村的群众进行科技培训。

1993年,共下达山区科技扶贫项目16项,总投资1613.5万元,其中科技拨款106万元。在贫困地区安排246个种养方面的科技项目,总投资2.72亿元,至1995年底已完成151个项目。

2002年,科技扶贫工作围绕扶持贫困村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及相应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展开,同时加强对2000年和2001年实施的科技扶贫项目的管理,使其滚动发展并逐渐扩大规模。全年投入扶贫资金4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57个科技扶贫项目建设,1000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至年底,全自治区累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亿元,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30多个,建立特色经济作物、药材、牲畜家禽水产等种苗基地和推广示范基地80多个,推广种植农作物优良品种8.67万公顷,通过品改繁育良种猪、牛25万头,繁殖优质鱼、虾苗6300万尾,鸡、鸭、鹅苗192万羽;培训农民88万人次。项目覆盖近400个乡(镇)1500多个行政村,12万多个农户55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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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18日—12月6日,自治区民语委在贵港市蒙公乡、武宣县新龙乡、横县灵竹镇分别开办“农民学壮文学科技班”。图为武宣县的结业典礼

2005年,建立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科技扶贫示范村。建立特色产业科技示范村10个,覆盖人口2.4万人;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40个,应用先进适用技术40项,技术培训2680人次;开展大型科技下乡活动4次,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科技企业等科技人员262人次参与科技下乡活动,为5.66万人次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发放技术资料29万份;举办科技培训班7期,培训1650人次;推广(介)科技项目298项(次),对接签约24项;组织春耕生产科技下乡1016次,为5.46万农民提供科技服务;组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42项,投资总额3892万元(含科技拨款460多万元)。

整村推进扶贫工程 2005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3月8日,自治区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全自治区首批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决定从2005年开始,对全自治区4060个贫困村分三批(2005—2006年、2007—2008年、2009—2010年)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工作目标是:扶贫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除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通过开发式扶贫全面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其中90%以上稳定解决温饱问题;村委会通四级砂石公路或村级道路,20户以上的自然村90%以上通村级道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90%以上农户用上电,每个农户有稳固住房;人均有0.5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林果,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基本形成并基本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土地资源匮乏的贫困村60%以上农户每户输出1个以上劳动力;绿化率达60%以上,“四旁”(即村旁、路旁、溪旁、屋旁)基本实现绿化;30%以上农户建有合格的沼气池;村委会办公房为钢混或砖混结构,有培训用房和卫生室、计生室;村级小学校舍无危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4%以下;80%以上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掌握1~2门致富技能;90%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村委会所在地通电话。

2005年,全自治区首批实施“整村推进”工作的贫困村为1731个。其中,百色市433个,河池市385个,崇左市149个,南宁市135个,柳州市127个,桂林市122个,来宾市103个,贺州市60个,玉林市46个,贵港市44个,梧州市42个,防城港市38个,钦州市35个,北海市12个。当年广西全年安排扶贫资金7460万元,用于扶持这些贫困村223万个贫困农户发展桑蚕、剑麻、水果、茶叶、草食动物等种养业。自治区认定64家扶贫龙头企业,申报获批9家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各市、县也认定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优势产业及贫困户实现有效对接。年内为20多家扶贫龙头企业落实扶贫贷款21亿元,扶持烟草、甘蔗、养鸡、养鹅、水产养殖等产业开发项目20多个;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扶持340多个贫困村的26万农户发展烟草、甘蔗、蘑菇、药材等产业。通过产业化扶贫,贫困地区新增特色优势作物种植面积467万公顷,养殖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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