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扶贫攻坚(1994—2000)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八七”扶贫攻坚(1994—2000)

1994年3月,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纲领,力争用7年时间(1994—2000)解决当时全国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2月22—24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广西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任务和措施。广西的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十分之一,解决全自治区8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任务极其艰巨。

1995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了《广西(1994—2000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1994年起,每年帮助100万人达到温饱,到2000年基本解决广西800万人的温饱问题。这个《实施方案》还附带8个政策性的文件,分别是《广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广西以工代赈实施管理办法》《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广西有偿使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考核奖励办法》《广西扶贫信贷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广西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暂行办法》《广西“八七”扶贫培训计划》《关于桂西北贫困地区到桂东南较发达地区办企业的规定》。1996年还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扶贫验收标准及奖励办法》。

1996年10月29日—11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到广西考察扶贫工作,强调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这场扶贫攻坚仗必须打好,务求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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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靖西县军警民开展地头水柜建设大会战。图为大会战动员会场

1997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不管任务多么艰巨,时间多么紧迫,都要坚定不移地如期实现广西扶贫攻坚目标,集中力量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将扶贫的对象从贫困县调整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把大石山区、高寒山区、水库移民区和地域边远、交通闭塞、生态环境恶劣的1012个特困村,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战场;把大石山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都很差的120万特困农户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对象;把种植业、养殖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产业;把解决饮水难、乡村不通路和不通电问题,为特困人口建立稳定收入来源,作为扶贫基本建设的重点工作。1997年10月17日,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村扶贫标准及验收办法》,从当年下半年开始,把加强以水、路、电、学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消除贫困的根本性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大会战的方式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展人畜饮水工程、茅草房改造、村级道路、无电村通电、有电村通广播电视、改善贫困村办学和医疗卫生条件、石山地区地头水柜、万屯道路建设等大会战。经过近4年的艰苦奋斗,到2000年底,全自治区以大会战方式兴建了15万多处饮水工程,解决了430多万人的饮水难问题;修建村屯道路1万多条近3万公里,使2800多个村、1万多个屯通了汽车;改造贫困户茅草房7万户,使30多万群众住上瓦房;架通了近1000个村的输电线路,使几十万户用上了电;新建5000多个村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站,使近200万群众听到了广播、看到了电视;改造中小学危房50多万平方米;修建1000多个村级卫生室;修建地头水柜、山塘、水塘近28万座,新增旱地灌溉面积50万亩;严重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质量的基础设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1996年底,广西尚有380万贫困群众饮水难问题未得到解决,其中28个国定贫困县(自治县)150万人,21个自治区定贫困县(自治县、市)和面上32个非贫困县(市、区)230万人。这些缺水人口主要是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的大石山区、边境地区、高寒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

1997年上半年,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地、县、乡近2万名干部组成4000多个小组,深入国定贫困县(自治县)的4060个行政村,逐村逐户深入调查研究缺水和解决缺水问题的办法。当年下半年,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确定扶持对象,决定以大会战的方式尽快解决困难群众饮水难问题。河池地区迅速组织7980名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贫困山区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对缺水农户一一造册登记,把需要建的8.12万个家庭水柜的户主姓名、水柜编号和完成时间,以20个版面刊登在《河池日报》上,做到了地点、对象、建设方式和竣工时间“四公开”。百色、南宁、柳州等地区也采用河池地区的做法,把缺水村、屯、户一一登报公布,并对会战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解决方式、资金、物资、技术力量落实、部门责任、工作步骤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在目标方面,明确对国定县(自治县)饮水难问题基本上一次性解决,以后不再安排专项资金;在工程措施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宜引水的引水,宜提水的提水,宜建水柜的建水柜。在资金投入方面,明确以地、县和群众自筹为主,自治区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会战中,国家补助资金1.4亿元,仅占全部工程投资的30%,其余70%全靠地县和干部群众筹资投劳解决。据统计,平均每建一个水柜,群众需自筹资金1200元左右。为筹集资金,在地委、行署领导带头捐资的带动下,河池、百色、南宁、柳州各地县(自治县)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都踊跃捐款,河池地区捐款950万元,百色地区捐资818万元。有的群众把年猪、手表、录音机卖了,将得来的钱用于饮水工程建设;有的把外出打工得来的钱,甚至把多年积攒下来结婚做嫁妆的钱也用到了工程上。百色地委书记到田东县作登瑶族乡陇穷村联系包村建水柜,9次翻山越岭到该村具体组织饮水工程。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除分别到都安、东兰坐镇指挥会战外,还分别负责5个贫困户建家庭水柜。南宁、柳州地区的领导也亲自包点。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扶贫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等部门与地、县(自治县)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杜绝扯皮现象,使会战顺利展开。自治区、地、县(自治县)、乡(民族乡)各级人民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墙版报、标语、演出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会战决策家喻户晓。河池、百色、南宁、柳州等地区和28个国定贫困县(自治县)698个机关单位主动承包700多个村的工程建设,4.15万名干部与4.5万个贫困户结对帮扶。在会战中,河池地区有的项目点要将15万吨水泥从羊肠小道上一包一包地肩挑背驮运输到目的地,有的村屯挑水泥往返时间长达十五六个小时。为完成任务,各村屯动员每家每户派出劳力运送水泥,全地区有4万多名干部职工加入到这个行列。东兰县从河池市调运2000多吨水泥,为抢时间分配给群众,县扶贫办公室出动全体干部职工露宿山边达3个多星期,不分昼夜在各个路口等候调运水泥的车子,组织群众搬运。解放军驻靖西县某部出动10多辆军车,为南坡乡运送水泥等物资。武警百色支队和各县(市)的武警中队积极出动消防车把水送到缺水的工地,解决施工用水问题,还多次冒着高温酷暑,肩挑背扛,沿着崎岖山路把水泥等物资送到农户手中。百色地区电机厂、地区电业公司、百色汽车总站相继派110辆卡车,义务送水泥11天共632吨,水泥厂派出20多辆汽车组成运输队,免费运送水泥3676吨。河池地区一些能工巧匠主动帮助孤寡伤残户打浆砌石建水柜。在投工投劳方面,许多年轻人在外地打工,听说家里建水柜,便停下手中的工作回来帮忙建水柜;有的大年三十、初一也不休息,白天冒着严寒苦干,晚上还挑灯夜战。

1997年12月—1998年5月,河池、百色、南宁、柳州4个地区和28个国定贫困县(自治县)党政军民共100多万人参加大会战,共投入资金4.76亿元,其中群众自筹2.77亿元,自治区补助1.4亿元,单位干部捐款1409万元。共投工投劳2400多万个工日,完成挖运土方53.47万立方米,打炮眼322万个,运片石214.8万立方米,搬运水泥21.48万吨、钢材水管1.24万吨,砌浆石283.2万立方米,共建成家庭水柜9.18万个,蓄水池1.17万个,引水、提水4331处,打井344口,解决了147.27万人和124.88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至此,长期困扰国定贫困县群众的饮水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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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百色市平果县四塘镇明江村维修后的水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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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德保县2001年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维修的东关乡西荣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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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饮水工程建成,自来水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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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建成梧州市蒙山县夏宜瑶族乡能友村母陈屯饮水工程

1998年5月进行验收,自治区有关部门共抽查了11个县78个村111个屯,检查了家庭水柜506个,水池18座,引水工程36处,提水工程36处,水井3口。结果表明,饮水工程合格率达100%,各地县均超额完成了下达的任务。同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大会战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都安、东兰、凤山、平果、靖西、田林、马山、隆安、三江、融水10个县(自治县)和河池地区水电局等27个单位为自治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覃绍明等261人为大会战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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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建成的梧州市蒙山县夏宜瑶族乡芦山村那冷水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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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建成的南宁市马山县百龙滩大球村文昌屯排水灌溉工程

1998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广泛发动21个自治区定贫困县(自治县)和面上32个县(市、区)群众参加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投入资金2.02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5471.1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409.34万元,社会资金740.8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26亿元。同年底,结束非国定贫困县(自治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建成家庭水柜6291个12.23万立方米,蓄水池604座14.33万立方米,提水引水工程1815处3954公里,打井1276口,解决了212.92万人和135.7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问题。

2000年后,各地市又相继投入饮水、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除缓解380多万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还将部分石山区的旱地改为水稻田,山区群众从过去单一的玉米种植,转变为水稻、瓜果、蔬菜、鱼类、家禽等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的发展,使许多过去一直在贫困线上徘徊的少数民族群众跃过温饱线,并为他们迈向小康生活带来了希望。

村级道路建设 1996年底,广西还有2232个行政村不通汽车,占行政村总数的14.88%。其中28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自治县)1330个,21个自治区扶持贫困县(自治县)287个,32个面上县(自治县)615个。行路难、运输难成为制约这些山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自治区扶贫攻坚任务和农村小康目标的实现。

1998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村级道路建设大会战的通知》。大会战修建的道路等级标准为乡村公路,其主要技术标准为: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3.5米(单车道),按要求设错车道,最小平面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不大于10%。该通知要求,到1999年6月底前,行政村通车率,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平均达到80%以上,自治区扶持的贫困县平均达到95%以上;1999年底前全自治区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汽车。(https://www.daowen.com)

村级道路建设除个别难度大的工程外,全部工程主要靠发动当地群众积极参加,资金由国家适当补助,采用大会战方式进行建设。自治区计划筹集5.5亿元资金作为补助,其中从国家拨给自治区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4亿元,自治区交通厅民工建勤修路资金1.5亿元。项目和资金一次确定,补助资金分年分期下拨。自治区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以工代赈资金用于28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自治县),其他县(自治县、市)的补助资金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安排。自治区补助资金的补助办法:以村为计算单位,即不通车的行政村,属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自治县)的,平均每村补助30万元,自治区扶持的贫困县(自治县、市)平均每村补助20万元,面上县平均每村补助15万元。根据各地、市核查后上报的计划,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核定下达到地市。地、市接到补助资金计划后,要立即分解到县,县根据工程量和困难程度等在县内统一协调安排。1998年7月中旬,自治区补助资金下达20%作为启动资金,以后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款,补助资金留下总额的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予下达。与此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召自治区内发达地区每一个县(市、区)帮助对口帮扶的贫困县包修一条以上村级公路;自治区直属厅(局)级单位(相当级别的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柳州铁路局等)、部队以团为单位,各帮助贫困县修通一条以上村级公路。自治区直属单位原则上在各自农村工作队现挂点县内选择帮助修建村级道路。

1998年7月,村级道路建设大会战开工后,许多村民放弃了外出打工和经商,回乡参加修路。在筑路工地上,不少群众十天半月吃住在工地,起早摸黑,顶风冒雨,奋力打拼。对于修路所占用的土地、损坏的经济林果,很多群众都是无偿奉献,不提补偿,拆房屋、迁祖坟也毫无怨言。各地直、县直干部以及自治区129个单位派出的310名扶贫工作队队员,深入村屯组织、鼓励群众参加修路,有的干部还在工地与群众同吃、同劳动,形成了万众一心修“富路”的热潮。已停工10年的凌云县下甲乡弄福路重新开工,得到了全村男女老少的支持。打隧道、拉碎石碴要用拖拉机,但巨大的拖拉机根本无法从狭窄的山路上山,人们就把4台拖拉机全部拆成几块,用人力抬上工地;施工需要水,就凑钱买来4台抽水机,4级接力将河水抽上300多米的工地;为了赶时间,村民们还自动实行三班倒,关键路段更是昼夜不停工。村民们对打通道路、走出大山的渴望,感动了百色军分区指战员们,他们主动请缨,接受悬崖爆破任务。经过300多个日夜艰苦的奋战,全线共凿开11个绝壁,打通了3个长度分别为228米、70米、40米的隧道,填平一个长80米、深28米的深壑,开挖土石方46.6万立方米,浆砌挡土墙1.59万立方米,全线修建了12个回头弯,公路从海拔300米一直盘旋到1200多米。1999年1月,全程26公里的弄福公路终于竣工通车并通过验收,“鬼门关”变成了“文明关”,饱受大山围困的弄福人终于通过这条幸福路走出了大山。

1998年7月—1999年12月底,村级道路建设大会战总投资19.8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6.3亿元和地方配套2.8亿元,占46%;社会捐资0.39亿元,占2%;群众自筹资金2.03亿元,占10%;群众投工投劳8300万个工日折款8.3亿元,占42%。各地市、县共完成村级道路2607条1.82万公里,桥梁761座、涵洞5.18万座,使自治区14个地市97个县(自治县、市、区)2706个行政村基本通车,解决近300万壮、瑶、苗、侗、仫佬、毛南、京等各族群众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在计划建设的2232个村中,有2032个村1962条路全部完成了路基路面的建设,共1.48万公里,占计划的91%。在计划外共完成645条村级道路3416公里,修建桥梁233座、涵洞1.14万座,初步解决了674个行政村通汽车的问题。

2000年后,各地市继续完成原大会战未完成的工程,并按照各地市的实际情况,继续修建完善县村屯公路。

茅草房改造 广西的茅草房改造工程分贫困地区农户茅草房改造和边境县农村茅草房改造两个战役,前者范围为49个贫困县(自治县)的农户;后者为边境县贫困农户,属于广西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中的项目。两个项目的贫困地区尽管有所交叉,但由于资金的持续投放和政策关注覆盖面的叠加,减少了执行死角,最大程度地使受益群众获得了真正的实惠。

贫困地区农户茅草房改造。1997年底,广西贫困地区尚有6.39万户30多万人居住在不避风雨的茅草房;1998年上半年,部分地区因受灾又毁坏了不少农户的房子,给这些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更大的困难。改造和修复住房成了贫困地区群众的迫切需求。为了使贫困群众都能住上稳固的住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适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方支持,以群众自筹资金、自出劳力为主,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补助的办法,组织开展农村茅草房改造大会战。

1998年8月,49个贫困县(自治县、市)茅草房改造大会战正式开始。自治区在投入较大资金进行人畜饮水工程和村级道路建设的情况下,决定挤出财政资金1800万元补助贫困地区群众改造茅草房,同时要求各地要拿出不低于自治区补助资金量的资金进行配套。参与这场大会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4218个,干部职工达2.26万人。大会战完成总投资1.117亿元,其中,国家补助1800万元,县财政拨款509万元,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捐资683万元,社会捐资497万元,群众自筹7681万元。截至1998年12月底,全自治区完成茅草房改造5.26万户,占计划任务6.39万户的82.32%。其中南宁地区、桂林市、梧州市全部完成任务;河池地区计划改造2.43万户,实际完成2.26万户,完成任务的93.0%;柳州地区、防城港市、百色地区分别完成任务的69.84%、73.52%、74.72%。改造后的农户大都能居住上户均面积25平方米以上的泥墙、石墙或坚固木板结构的稳固瓦房,共有25.6万人受益。河池地区已竣工22634户,房屋总改造面积111.65万平方米,户均49.3平方米,超过自治区提出的户均25平方米的要求,改造后的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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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初,那坡县百省乡面良村坡伍屯50户彝族群众过去居住的茅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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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自治区民委安排25万元帮助那坡县平孟镇念井村坡墁瑶族移民搬迁新村建设,建设19户,共3040平方米,解决了114人住房问题

边境县农村茅草房改造。2000年9月,根据自治区边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的要求,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全区边境县农村茅草房改造大会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为:至2001年4月,对百色、南宁、防城港3个地市8个县(市、区),改造1万户茅草房,受益人数达4.17万人,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改造标准为:比较稳固的砖瓦房、泥瓦房、木瓦房。自治区共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500万元,每户平均补助1000元,由财政厅通过专户专项形式下达。实施方案还对大会战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资金筹集、帮扶市县以及茅草房改造的技术指标、检查验收等提出了要求。

至2001年4月底,广西8个边境县(市、区)茅草房改造实际总投资额3218.59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1000万元,对口帮扶1012万元,群众自筹1206.59万元。户均投资额3105元。同时,群众投工投劳65.5万工日。共完成改造茅草房1.04万户,占计划的104%;完成改造面积57.26万平方米,占计划的114.52%;平均每户改造面积55平方米,茅草房改造质量达标,受益人口达4.33万多人。

异地安置 20世纪70年代末,广西不少地方的贫困民众就尝试着进行异地开发。不过,由于当时的政策限制,这些异地开荒的山民并不受欢迎,往往被当作盲流驱赶。20世纪80年代,在农村改革浪潮的冲击下,不甘忍受贫困地区恶劣自然环境困扰的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们,又自发地开始了异地开发的实践。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天峨、巴马、百色、田东、那坡等县(自治县、市)在当地选择有富余土地的自然村,作为异地开发的试点,迁入农户一般1~2年便可解决温饱,效果明显。如地处大石山深处、壮族聚居的田阳县那坡镇尚兴村,全村17个自然屯,275户1391人口,耕地只有213亩,还散布在99个山弄里,又是缺水的特困山区,年人均有粮仅57公斤左右,人均收入不足180元。1987年,在县、镇领导的鼓励支持下,尚兴村村长莫文珍率先带领16户群众到该镇驮比村弄蕉坡承包开发荒山、荒坡,先后种植芒果200亩、甘蔗80亩、木薯70亩,有稳定经济收入后,于1990年举家搬迁定居。在莫文珍影响和带动下,尚兴村先后有227户1135人迁出穷山窝,搬到该镇的平旺、沙浪、那龙、六合、平朴等右江河谷村屯的14个安置点,承包荒坡种芒果、油茶、桐果,租赁水田、坡地种水稻、甘蔗、玉米。1995年全村异地开发户人均有粮210公斤,人均纯收入630元,全部解决了温饱问题。这一自力更生异地开发、实现脱贫的典型,为贫困石山区摆脱贫困,闯出了一条新路。同年,莫文珍被评为自治区劳动模范。1996年10月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第二次视察田阳时,对莫文珍率领群众跳出恶劣环境,异地安置开发脱贫致富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1997年,莫文珍被评为全国第三届“扶贫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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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状元”莫文珍,1987年以来,先后带领田阳县尚兴村227户1135名村民走出山沟,到那坡镇弄蕉、安楼、平旺等14个安置点,承包2350亩荒山,种上芒果、甘蔗,1997年全村人均年收入接近2000元,人均有粮310公斤。图为莫文珍把自己掌握的种植技术传授给乡亲们

1993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对大石山区缺乏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特困人口实行异地安置的决策,决定用5~8年时间,从大石山区迁出20万到25万特困人口,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进行开发性生产,借地解决温饱。年内先安置2万人作为试点。这一决策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和支持。李鹏总理在八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对广西代表团说:“对于广西20万生存条件极其艰难的群众,把他们迁移出来是个可行的办法,中央和国务院支持你们。”同年5月,国务院以国阅〔1993〕062号文批转《关于听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指示广西1993年先行试点,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1994年国家将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

广西认真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确定移民开发“三为主”原则,即坚持以县内安置为主,以开发扶贫为主,以自力更生为主。在投资上,由广西先自力解决,按县内安置每人不超过3500元,跨县安置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标准计算,年内共需资金7500万元。资金按进度分期分批下达,包干到县,核发到点,不平均到人。超支由县自补,节约实行奖励。投资以有偿扶持为主,按进点农户3年借支款项实行结算;表现好的予以奖励性补助,减免部分借款的偿还。在计划上,以县内安置为主,县内安置应占被安置人数的80%。此外,自治区及有关地、县(市)都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到1993年底,已落实安置、开发用地1万余公顷,建起了12个异地安置点(16个场点),迁入农户4021户(2万人),占计划进点户数的100.5%;进点劳动力6238人,占计划进点劳动力的104%。创办扶贫开发经济实体(林果场)25个。资金到位3009万元,占经费总额的50%。

1994年,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纲要,将异地安置作为“八七”扶贫攻坚的重点项目,年内筹措1亿元扶贫资金,计划安置6000户3万人。至年底,落实安置点69个,已有5472户搬入,并建成简易住房;开发土地1.08万公顷,人均0.2公顷以上;完成造林1067公顷,种植龙眼、芒果、沙田柚等果树1933公顷,营造八角、玉桂、茶叶、白果等经济林2333公顷。1993—1994年搬迁安置石山地区特困人口5.7万人。

1997年,广西投入特困人口异地安置资金1.9亿元,新建异地安置场(点)11个,安置大石山区特困人口4万多人,开发土地面积2240公顷,新增劳务输出10万多人。至1998年底,广西累计建设特困人口异地安置点205个,安置石山地区特困农民20.15万人。其中年内新建安置点41个,安置6万人。在年内建成的安置点中,落实土地面积3.27万公顷,开发土地1.96万公顷,有3万多特困农民通过发展生产解决了温饱问题。异地安置的贫困农民,基本实现当年有饭吃,第二年解决温饱问题,第三年可全家搬迁;迁出地缓解了人口、资源的承载压力,达到了一地搬迁、两地受益的效果。

1999年,广西落实土地面积2.17万公顷,安置贫困农民4.2万人。历年累计建立异地安置场(基地)305个,居民点1124个,基本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异地安置大石山区25万特困人口的目标。各安置点累计修建道路583条3278公里,架设输电线路428处1151公里;挖井392口,修建饮水池928个共9.76万立方米;建设学校211所,卫生医疗点106个,基础设施初步配套。果园面积增至1.2万公顷,经济林面积1.56万公顷,谷物类、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3.92万公顷,养牛2.39万头,养羊1.2万只,养猪12万头,养鸡鸭鹅813.8万羽,种养业初具规模。大多数安置户实现当年进场、当年开发、当年解决温饱。1999年人均纯收入达1180元,人均有粮225公斤。

至2000年,广西异地安置工作涉及12个市(地)54个县(自治县、市、区),建立了268个异地开发或安置场、新村,1171个居民点,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民族。新村通路、通水,大部分通了电。还建立了小学211所(点)、卫生医疗点106个。这些安置点都有“一簿(户口簿)”“两证(土地证、房产证)”“三通(通路、通水、通电)”“四有(有地方看病、有学校读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组织机构管理)”,搬迁农户都基本解决了温饱,部分农户走上富裕道路。

“八七”扶贫攻坚告一段落后,广西各级政府继续抓好异地搬迁安置工作,落实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帮扶政策。

2001年,广西新增异地扶贫安置场60个,新建居民点154个,安置贫困农民5617户2.5万人。都安、东兰、凤山3县(自治县)的347户贫困农户迁入北海、钦州、防城港3市。一批异地安置场点顺利移交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全年投入异地安置场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9亿元,动工建设四级公路27条176公里,村级公路295条;饮水工程514处;居民点通电项目562个;坡地改梯田8467公顷;新建移民住房5538套(间)31.38万平方米;投入5482.55万元,征用土地1654.2公顷;大部分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用地得到落实。

2005年,全自治区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268个历年异地安置场1180个安置点的道路、水、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困难农户发展主导产业,新建、维修道路94条357公里,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36处,新建、维修供电线路20处59公里,扶持安置户种植作物和发展经济果木林6600多公顷,已搬迁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落实资金25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7亿元)用于实施新的异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9750户39万人。全年安排扶贫资金1500万元用于新的异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沼气池1438个,新建、维修村屯道路22条、饮水工程45处,兴修农田水利工程2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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