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发展
扶持措施 1991—1993年,全自治区民贸企业共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总额2.92亿元,年均约1亿元,约占当年企业商品流动资金贷款总额的25%,同期银行返还利息合计达622万元。此外,有46个困难较大的民贸企业获准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照顾,共减免税款227万元,其中,百色地区国营民贸企业获得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共166.1万元。
1994—1995年,自治区对没到期的减免税项目或企业实行先征税后退还的办法。属中央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统一退还给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统筹返还给企业,用于发展生产。广西所属定点企业减免的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即75%属中央财政,然后返还。在实行新税制以后,对地县及县以下的所有民贸企业,继续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对民贸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建维护费减半征收,以利于提高民贸企业的留利水平。对民贸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并根据其业务发展实际,相应增加优惠利率贷款定额,使之占流动资金贷款总额比例达到80%左右。1994年以后仍继续执行国家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民贸网点建设专项贴息贷款,并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到5000万元。从每年的“民族机动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及国内贸易部掌握的基建、技改资金、以工代赈指标中切出一块,用于补助民贸网点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民贸网点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优先安排网点建设资金、用地和其他所办手续,给予民贸企业、民贸网点建设项目税前还贷和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
民贸县政府利用有限的财力,扶持民贸企业上项目。田林县支持县供销社与农民联办八渡笋基地,拨款50万元,种下近万亩的竹苗。那坡县拨款80万元,并划地给县供销社开发建设八角、茴油、玉桂等经济产业。德保县政府支持国营商办企业开发新项目,县食品公司冷冻厂的牛吊宰生产线一期工程——牛肉分割线已经投产,95%的产品销售到港澳地区。
1998年,扶持生产型企业和民贸企业20个项目,投资2000万元,落实民族贸易改革试点企业贴息贷款600万元,投放到4个县的4家民族贸易企业。1999年,广西落实民族贸易网点建设专项贴息贷款400万元。
2001年5月10—13日,由国家民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特新产品交易会在深圳举行。广西组织近百家民贸企业400多种民族名优特产品参展。交易会上,广西展团达成意向性投资协议100多项,协议总金额27亿元,签订产品成交合同金额1357万元,并获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布展奖。
2005年,广西有34个县(自治县)享受民贸优惠政策。其中,有16个县(自治县)的民族贸易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获得2.4‰的利率优惠,部分商贸企业所缴增值税还获得50%返还。民贸企业享受银行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1.5亿元,退息额588万元,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6060.18万元,按50%返还3030.09万元。争取国家民委和中国农业银行安排民族贸易网点建设专项贴息贷款100万元,共扶持了2个民贸网点建设。(https://www.daowen.com)
企业经营 1990年,广西13个民族自治县国营商业商品购进总值2.16亿元,商品销售总值2.85亿元。1991—1993年,民贸企业投入资金6668万元,共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民贸网点253个,总面积达4.3万平方米。同时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投资600多万元,改造16个项目,并大都投产发挥了一定的效益。
1994年,各自治县国有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对亏损严重、困难较大的企业推行国有民营,其他则分别实行定额承包、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制、风险抵押承包等经营方式。都安瑶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的管理体制,对人、财、物及经营网点优化配置,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强化经营管理,总公司实力增强,分支机构积极性得到发挥,全年创利润25万元,比上年增长66.7%。在营销方面,各商业企业注意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销售,减亏创利。全年约投资600万元,修建网点25个,经装修改建的网点效益普遍提高。三江、恭城、隆林、都安等自治县国有商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营销,年内召开供货会35次。隆林各族自治县商业企业职工深入少数民族村寨摆摊设点,巡销展销商品,销售额295万元。恭城瑶族自治县五金公司全年免费为顾客维修电器1500台(次)。各自治县商业部门抓住娱乐消费市场趋旺这一行情,积极改建装修酒家饭店,增设早茶、夜市、歌舞厅、包厢等经营项目,实行多功能、全方位配套服务,收到较好效果。当年,巴马、大化、金秀、富川、融水、三江、都安、环江、罗城等自治县国有商业部门积极组织职工投入当地抗洪救灾工作,及时抢运商品,组织商品物资供应市场,为确保灾区人民的生活需要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1995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发挥国有商业的整体优势,变小规模松散型经营为紧密型的集团经营,对人、财、物、经营网点进行优化配置,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探索批零连锁经营路子,商品销售额、税利总额稳步增长,实现连续3年盈利。各自治县国有商业企业在资金短缺及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销售。恭城瑶族自治县饮食服务公司及食品厂大胆开拓本地特产柿子、柿饼经营,全年经销30多吨。融水苗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商业部门走工贸结合道路,新建和改造商办工业企业,开辟矿粉、百合干片、铅锌矿、食糖等生产经营项目。年内,融水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投入资金500多万元,改建、装修营业网点17个,营业额平均增长40%以上。
1998年,广西各民贸企业以扭亏为主攻目标,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以投资承包、租赁承包、大包干为主的经营承包形式,压缩费用开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取得一定成效。与上年相比,费用开支减少27%,实现减亏1504万元。龙胜各族自治县商业总公司在本县的一些乡(镇)、行政村设立商品代理批发点15个,实行城乡统一批发价,年增销售收入500多万元,实现税利40万元。采取设立专柜、在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巡回摆摊设点等措施,满足各族群众的需求。此外,还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举办竹凉席加工厂,年收购加工竹片450吨,实现产值150万元,利润14万元。三江侗族自治县食品公司抓住草食畜禽肉品市场需求量增大的有利时机,筹集资金,全年收调冷冻牛肉270吨,实现销售额286万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5年,全自治区民贸企业商品销售总额35.88亿元,上缴税金9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