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来源与待遇
1990年以前,民族小学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教师的来源,主要来自简易师范班、耕读师范班、速成师范班。这三类简易师范招生的对象基本以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为主,免试入学,多数为保送生,学制1~2年不等。课程只有语文、数学及简单的教育学理论,结业后统一由县组织部门分配到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小学任教。也有部分为南宁、柳州、桂林、河池、百色、钦州等中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毕业生。
20世纪90年代后,为提高民族小学教师的业务水平,少数民族聚居的50个县(自治县)的小学教师都要到县办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轮训。政府还在那坡、靖西、宁明、龙州、东兴5个中越边境民族县(市)举办边境民族师资培训班。(https://www.daowen.com)
为了建设和稳定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师资队伍,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级教育部门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师资待遇的各项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