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民族文化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六篇 民族文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西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令人瞩目。少数民族文学、戏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刊出版、广播影视、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等得到尊重、保护和发扬。

广西少数民族戏剧有壮剧、壮族师公戏、苗剧、侗戏、毛南戏、仫佬剧等。广西壮剧融合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形成新的艺术风格。侗戏以侗族大歌、琵琶歌为基础,吸收民间故事为唱词,曲调多种多样。苗剧、毛南戏、仫佬剧是解放以后在广西诞生的民族剧种。各地陆续扶持和发展三月三歌圩节、盘王节、祝著节、芦笙节、跳坡节、花炮节等一系列民族民间传统的节庆项目,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广西壮族三月三歌圩节发展为自治区各民族共同节日,成为广西民族团结的闪亮名片。1999年更名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

民族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自治区重视各民族语言文化事业,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创办民族语言文化学校、开办民族语言文字培训班、要求民族聚居区汉族干部学习和掌握少数民族语言,在民族聚居区推广双语教学,等等。还专门成立了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报社、三月三杂志社,出版有关壮文的书籍、通讯报道和文学作品,在广播电视上设立壮语广播电视节目,用少数民族语言译制优秀的电视剧、电影,在民族聚居区播放,等等,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https://www.daowen.com)

少数民族古籍的整理是广西民族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事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民族民间医药的抢救工作也得以进一步开展。到2005年,全自治区从民间搜集到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等民族古籍2000多种,整理出壮医、瑶医、苗医、侗医、仫佬医、毛南医等各族传统医疗技法、医方等,为广西广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群众健康卫生提供更接地气的服务。在此期间,自治区先后挖掘整理了156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分别列入全国和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其中,属于竞赛项目54项,表演项目102项。

2005年4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各地形成了38个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评审推荐其中的32个上报文化部,2006年,广西有19个项目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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