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搜集整理
20世纪80年代,民间文学学者、民族学学者、民族文化工作者积极开展各族民间口头流传神话、故事、歌谣等的搜集和整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普查搜集民间文学资料基础上,整理工作也同时进行,分类以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纂总方案》的规定为准,分神话、传说、故事三大类。结合广西实际,传说再分为人物传说、地方传说、桂林山水传说、动植物传说、风俗传说、土特产传说。故事再分为动物故事、幻想故事、生活故事、机智人物故事、笑话。同一故事有多种讲法的,选用接近故事原型者为正文,另选比较重要、有特色者为异文。对差异不大的异文,用“附记”简述差异之处。有些“附记”简记有关历史、民俗、背景材料。各篇作品标明族属和采录县市。作品族属以讲述者的族属、作品的民族特征为依据。讲述者、采录者、采录翻译者的各项情况以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职业、文化程度为序,以采录时的情况为准。凡标明“采录者”便是讲述者以汉语讲述,标明“采录翻译者”便是讲述者以少数民族语言讲述。对少数民族语言的音译词、汉语方言、民族民间特殊用语、民族习俗、生僻字等,加适当注释。(https://www.daowen.com)
1997年国家民委民族文化重点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全面启动,广西民间文学普查搜集逐渐以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形式进行。对普查搜集到的民间手抄本进行整理,分类以《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写纲要》规定为标准,从载体上分为书籍、文书、铭刻、讲唱4类,内容分类仍沿袭《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纂总方案》的规定,整理方法采用少数民族古籍整理方法,对照式翻译整理,即原文行、国际音标行、汉文直译行、汉文意译行,壮族的还要加上拼音壮文行。壮族代表性作品《布洛陀》,故事文本从20世纪80年代的民间文学家根据采录的民间口传用汉文撰写,到21世纪初采集民族文字手抄本,逐行对照翻译,保存了《布洛陀》故事壮语讲述的原生态文本的发展。瑶族的《密洛陀》、侗族的款词、仫佬族的历史歌、京族的字喃史歌等都有了保存民族语言的文本。
2003年,国家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广西2004年10月18—22日举办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高级研修班,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观念,培养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2005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由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全票通过,并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2005年9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采用了能全面保存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即通过记录文献、录音、录像、照片、口头讲述等方式记录作品内容;通过传承人保护,民间文学中讲故事、唱民歌的过程得以延续;通过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保护,讲故事、唱民歌的特定场景得到重现并发展。各族民间文学代表性作品,壮族《布洛陀》、瑶族《密洛陀》、苗族古歌、侗族《琵琶歌》等逐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得到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