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古籍工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六章 少数民族古籍工作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是全国少数民族古籍资源最丰富的省区之一,历来被国家列为民族古籍整理工作重点省份。抢救、整理及开发利用民族古籍资源一直是广西民族工作的重大任务。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以搜集、整理本地方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1个少数民族古籍为重点。按照《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编写纲要》的划分,少数民族古籍的载体分为书籍、铭刻、文书、讲唱,分文字撰写和口头传承两大类。文字撰写的,即用少数民族文字及少数民族古文字撰写的历史文书、碑刻铭文和文献典籍;或用汉文书写的有关少数民族内容的碑刻铭文和古代文献典籍。口头传承的,即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口头传承下来的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各种资料。时间下限为1911年,部分可延至1949年前。广西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基本上按照这个原则进行。(https://www.daowen.com)

198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暨办公室成立,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在政府指导下开展。至2005年,在普查搜集整理研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普查登录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1个聚居少数民族古籍共2000多种,搜集各民族古籍抄本3000多册(件),《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中国瑶族布努支系——密洛陀》《毛南族民歌》《古壮字字典》等整理成果出版。跨省协作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广西各民族卷工作进展顺利,成果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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