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鉴定意见书二)
××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公司鉴[2018]××号
(盖鉴定专用章)
(一)绪论
1.委托单位:××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送检人:徐××、涂××
3.受理日期:2018年6月20日
4.案情摘要:2018年6月20日晚,被害人李××在××市××镇××路××××××有限公司内被多人殴打致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日在××市殡仪馆进行解剖检验。
5.检验对象:李××,男,出生日期:1992年8月13日,户籍地址:××省××市××镇××村。
6.鉴定要求:确定李××死亡原因
7.鉴定开始日期:2018年7月10日
8.鉴定地点:××市殡仪馆
(二)检验
1.检验标准:
本法医学尸体检验依据《法医学 尸体解剖》(GA/T 147—1996)、《法医学 尸表检验》(GA/T 149—1996)、《机械性窒息尸体检验》(GA/T 150—1996)、《机械性损伤尸体检验》(GA/T 168—1997)、《中毒尸体检验规范》(GA/T 167—1997)、《猝死尸体的检验》(GA/T 170—1997)、《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GA 268—2009)对尸体进行相关检验鉴定。
2.检验过程:
(1)衣着检查
从外至内上着黑色无袖T恤衫,下着蓝色牛仔裤,蓝色短裤,腰系黑色皮带,赤足。其牛仔裤左侧口袋内有白色手机一部,右口袋内有红色包装“利群”牌香烟一包,右侧腰部带挂有钥匙一串。
(2)尸体检验
a.尸表检验:尸长174cm。发育正常,营养良好。尸斑暗红色位于尸体项背腰等低下未受压部位,尸僵形成于全身各大关节。
黑发,长3.0cm。左枕部5.0cm×2.5cm范围内散在分布点片状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颅骨未及骨折。双侧瞳孔散大,直径0.6cm,双睑球结膜轻度淤血,双侧外耳道及口鼻腔内无血迹,牙齿无松动,舌无损伤。左颞颧部见3.5cm×0.3cm表皮剥脱。右面部肿胀,右眼眶外侧皮下出血伴青紫肿胀。下唇黏膜见0.3cm×0.2cm出血。
左颈部见0.5cm×0.4cm表皮剥脱。
右胸部右乳头上方见1.0cm×0.5cm表皮剥脱。左胸部近剑突处见1.5cm×1.0cm表皮剥脱。右肩背部见三处表皮剥脱,大小分别为2.5cm×1.5cm、4.7cm×0.5cm(长轴方向不连续)、2.5cm×0.4cm(长轴方向不连续)。右背部见2.6cm×0.5cm表皮剥脱伴皮肤缺损。左腰部见3.0cm×0.4cm表皮剥脱(长轴方向不连续)。腰背部骶椎处见0.3cm×0.2cm表皮剥脱。
左上臂外侧见2.0cm×0.5cm表皮剥脱。左肘内侧见2.0cm×2.0cm类圆形淤血,中间见针眼。左手背见0.3cm×0.2cm表皮剥脱。右上臂内侧见2.5cm×1.0cm皮下出血伴局部表皮剥脱。右上臂外侧见4.0cm长表皮剥脱和2.0cm×1.0cm表皮剥脱。右膝5.0cm×5.0cm范围内分布多处表皮剥脱。左足第4趾背侧见0.8cm×0.8cm表皮剥脱伴皮肤缺损。余躯干、肢体未见明显损伤,未及骨折。(https://www.daowen.com)
b.解剖检验
切开头皮,右额部见2.0cm×2.0cm皮下出血,右颞部见4.0cm×3.0cm皮下出血,双侧颞肌大量出血。打开颅腔,颅骨无骨折,硬脑膜完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延髓段蛛网膜下腔出血。第三脑室及侧脑室积血。
切开颈部皮肤,见右胸锁乳突肌中段4.0cm×1.5cm肌肉出血。余颈部肌肉无出血。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食管内见少量食物残渣附着。气管内血性液体附着。
打开胸腹腔。双侧胸腔未见积血。切开心脏,心包腔无积血,心脏外膜下多处点状出血,未见明显器质性病变,冠状动脉通畅,未见狭窄。双肺无损伤。腹腔内无积血。胃内容约200g,为不成形褐色食糜,胃黏膜见出血。
c.提取检材及处理:
提取心血20ml、胃内容200g、肋软骨10g、全脑、部分延髓、心脏送检。
(3)其他相关检验结果和材料
a.××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公司鉴[2018]第××号)2018年7月17日李××心血即胃内容检验结果:在送检的胃内容检材中未检出甲胺磷、敌敌畏、乐果、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三唑磷、呋喃丹、毒鼠强、巴比妥、苯巴比妥、利眠宁、氯丙嗪、异丙嗪、安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氮平、咪达唑仑成分。在送检的心血检材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b.××××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所[2018]病检字第××号)2018年7月24日李××脏器病理鉴定意见:蛛网膜下腔多灶出血,轻度脑水肿,左侧大脑颞叶灶性脑挫伤,脑出血,延髓组织外膜下出血;部分心肌轻度变性,右心心肌轻度脂肪浸润,右心心外膜多灶点状出血。
(三)论证
1.据检验所见,检验对象李××左枕部多处点片状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左颞颧部3.5cm×0.3cm表皮剥脱,右面部肿胀,右眼眶外侧皮下出血伴青紫肿胀,下唇黏膜见0.3cm×0.2cm出血。切开头皮,见右额部2.0cm×2.0cm皮下出血,右颞部4.0cm×3.0cm皮下出血,双侧颞肌大量出血。说明其头面部多处遭受钝性外力作用。
2.据检验所见,李××左颈部0.5cm×0.4cm表皮剥脱。右胸锁乳突肌中段4.0cm×1.5cm肌肉出血、右胸部1.0cm×0.5cm表皮剥脱;左胸部1.5cm×1.0cm表皮剥脱;右肩背部三处表皮剥脱(大小分别为2.5cm×1.5cm、4.7cm×0.5cm、2.5cm×0.4cm),右背部2.6cm×0.5cm表皮剥脱伴皮肤缺损;左腰部3.0cm×0.4cm表皮剥脱、腰背部骶椎处见0.3cm×0.2cm表皮剥脱;左上臂外侧2.0cm×0.5cm表皮剥脱,左手背0.3cm×0.2cm表皮剥脱,右上臂内侧2.5cm×1.0cm皮下出血伴局部表皮剥脱、右上臂外侧见4.0cm长表皮剥脱和2.0cm×1.0cm表皮剥脱。右膝见多处表皮剥脱,左足第四趾背侧0.8cm×0.8cm表皮剥脱伴皮肤缺损。说明李××颈部、胸部、背部、四肢均遭受钝性外力作用。
3.左肘内侧见2.0cm×2.0cm类圆形淤血,中间见针眼。结合案情,抢救时注射可以形成。
4.李××心血及胃内容检验结果显示:在送检的胃内容检材中未检出甲胺磷、敌敌畏、乐果、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三唑磷、呋喃丹、毒鼠强、巴比妥、苯巴比妥、利眠宁、氯丙嗪、异丙嗪、安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氮平、咪达唑仑成分。在送检的心血检材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可排除其中毒死亡。
5.解剖见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延髓段蛛网膜下腔出血,第三脑室及侧脑室积血;胃黏膜出血、心外膜多灶点状出血在急性死亡过程应激状态下可以形成,其心脏无明显器质性病变。结合病理鉴定意见“蛛网膜下腔多灶出血,轻度脑水肿,左侧大脑颞叶灶性脑挫伤,脑出血,延髓组织外膜下出血;部分心肌轻度变性,右心心肌轻度脂肪浸润,右心心外膜多灶点状出血”,说明李××头面部多处遭受外力作用,造成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脑出血、左颞叶脑挫伤、脑水肿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综上,检验对象李××头面部、颈部、胸腹部及四肢多处遭受钝性外力。其中头面部多处遭受钝性外力造成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脑出血、左颞叶脑挫伤、脑水肿致李××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四)鉴定意见
李××系头面部多处遭受外力作用,造成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脑出血、左颞叶脑挫伤、脑水肿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五)附件:李××尸检照片及文字说明28张(略)
检验人:法医师 王××
检验人:主检法医师 王××
授权签字人:主检法医师 刘××
(盖鉴定专用章)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