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生态文明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中国传统的生态文明观

以儒、道、佛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思想资源,其天人合一、仁爱万物、珍惜生命、道法自然、重生爱物的理念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如果能够很好地加以吸收和改造、传承和利用、发展和推广,对于践行生态文明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儒家的生态思想

天人合一。先秦儒家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思想提出,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作为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观念之一,“天人合一”说与“天人之分”说相对立。一种观点认为,“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是人们敬畏、侍奉的对象,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也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在儒家看来,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是一种自然但不自觉的合一。但由于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的境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仁爱万物,珍惜生命。孔子提倡的“仁学”主要是探讨人类道德的,但它并不局限于此,儒家认为天道与人道是相贯通的,强调“仁民”而“爱物”。人类社会的“仁爱”原则可以扩展到天地万物之中,“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章句上》),即按照亲疏远近关系把“仁爱”由双亲及人类、由人类及禽兽、由禽兽及草木、由草木及瓦石。孔子曾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人作为“天地之心”,要“民胞物与”,即肩负起对万物的责任,用仁爱之心使万物各得其所,使“天下归仁”。孟子认为,不忍心见到禽兽被宰杀,是有道德的表现。他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董仲舒把“爱物”看作是“仁”的重要内容,他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乍?”(《春秋繁露》)这些对于转变近代工业文明征服自然的传统,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极大的思想启迪价值。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儒家主张“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提出了“仁”这一核心思想,把对待自然万物的态度看作人的道德问题,如孔子的“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篇》)在儒家看来,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共处。作为自然的产物,人和自然是一体的。人的道德品质与性格等也会受自然山水、自然万物的无形影响。自然山水的品质、自然山水的特点也会反映在人的气质与修养之中,从而形成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人生境界。人也是通过自我的修养来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平等。又如孟子所言:“万物皆备于我。”主张以“仁”为德性主体的内核之一,来规范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自觉性。强调人与自然不可分离,融为一体,人需要因应自然、顺应自然,以内在的伦理自觉来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保护动植物,合理利用资源。孟子提倡养护动植物,反对“以利为本”地利用生物资源,主张将利用与养护结合起来,他说:“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章句上·第八节》)荀子继承和发扬了这种思想,并论述了如何去保养和利用资源。他说“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不失人和”(《荀子·王霸》),就能生产出很多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否则,就会导致“天下敖然,若烧若焦”(《荀子·富国》)的恶果。

回归自然,和谐统一。儒家为了进一步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回归自然,甚至依据自然生态本身的属性及功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法律来规范人的行为,以确保人与自然相持而长、和谐共存。如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观念,强调“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荀子·王制》篇提出“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主张在德性伦理的实践中,尊重自然,爱护自然,逐渐建立以道德本性为基础的自然秩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天人共生的氛围,养成爱护自然万物的行为习惯。要求遵从自然规律,适度、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荣。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

2.道家的生态思想(https://www.daowen.com)

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语出《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的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是大道以自身为法、以自身为原则,是决定于自然本身的,应当遵循自然法则及其规律。而自然的意思就是本来如此、自然而然或自然的状态,也就是天然的、非人为的、非勉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即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道,道受制于其本身。老子用了一气呵成的叙述,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地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就是对自然欲求的顺应,任何事物都有一种天然的自然欲求,谁顺应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与外界和谐相处;谁违背了这种自然欲求,谁就会同外界产生抵触。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是处于最高层级的,是第一因的存在,是世界的本原。天、地、人,都因道起作用而得以运行。万物皆遵循“道”而运行,万物的生灭存亡,莫不是“道”的作用。比较通俗的说法就是:人在地球上生活,就得遵循地球上的规则;而地球的运行,要遵循太阳系的规则;太阳系的运行,要遵循银河系的规则……乃至于到最后,万事万物的运行,都要遵循“道”。“道法自然”要求我们要适应环境、顺应自然,从所处的自然环境出发,按照自然规律办事。

物无贵贱,万物平等。道家从“道”出发,提出“物无贵贱”的命题即道德平等论,认为天下万物在“道德”面前的地位和作用是同样的。“道德”的境界其实是一种无差别的境界,也就是一种对天下万物一视同仁的客观无私的境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站在“道”的立场来看,世界万物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家认为人类只是大自然中的一员,与万物一样都是由道创生、蓄道之德,与万物是平等的,没有优于万物的特殊价值,“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因而人不能主宰万物,为自然立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只能顺从事物本性,遵循自然法则,尊重他人和动植物的独特价值,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人为的干预和破坏,才能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整体和谐。道家“四大皆贵”、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观,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对于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极具启发意义。

节制物欲,节用资源。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都主张节欲,这种思想客观上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对铺张、反对暴殄天物是历代思想家的共识。这方面,道家由于对民众、人性及社会理想的某种不甚乐观的看法,更是竭力主张节制物欲、节用资源。老子《道德经》说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即在有可能引起物欲的地方就开始进行节制。此外,老子又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台湾学者冯沪祥对这“三宝”的解读是:“可以说是环境伦理的三大宝——一曰慈,代表关爱万物生命;二曰俭,代表节约各种资源;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更代表不敢凌驾万物众生。”[1]庄子也同样主张节制,在他看来,节制物欲并不是轻视生命。相反地,是轻视物质利益才是重视生命的本义,人“重生则轻利”。

3.佛家的生态思想

众生平等、尊重生命。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华严经·疏钞》),佛教的众生平等不仅是不同个体和种族人的平等,而是超越人的范围,是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包括动植物。在此前提下,佛家进一步提出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观念。佛家为此提出了“不杀生”的戒律要求,成为约束佛教徒的第一大戒。“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大智度论》卷十三)佛教认为众生皆由因缘和合而成,“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阿含经》)。世间万物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故人既要尊重有情的众生,还应尊重无情草木的内在价值。佛教生态观有助于扭转近代工业文明中人与自然两分的思维模式,抑制人类自我欲望的过度膨胀,培养善待自然、爱护环境的生态文明。

万物有灵,价值平等。万物皆有佛性,都有内在价值。佛教认为,山川、草木、大地等都具有佛性,禅宗强调“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碧岩录》),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佛性的体现,都蕴含着无穷的禅机,都有着平等的内在价值。

极乐世界,美化环境。佛教有追求“极乐世界”的净土理想。净土,指的是佛的居所,即佛教徒追求的清净处所。为此,佛教徒喜欢在青山绿水间筑庵建庙,为清修创造良好的环境。他们顺应自然,融入自然,栽花种树,怜惜生命,美化自身及周围的环境。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倡导环保、美化家园有着深刻的启示作用。

以儒、道、佛为主体的中国古代生态思想作为一种思想资源,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但是,它毕竟是古代农业文明的产物,只有在结合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吸收传统生态思想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古代生态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做到推陈出新、古为今用,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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