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分类法
信息分类法是对材料所蕴含的信息按性质进行分类,从而区分材料的类别和作用,建立对材料的总体认识的方法。通过确定材料是讲什么的、包含哪些信息,进而明确材料对应哪些问题,可作为解答“概括问题”“综合分析”“提出对策”等具体问题的依据。这是最直观而快速的阅读方法。信息类别又可分为问题描述类、原因分析类、影响分析类、对策解决类、政策表述类。
在阅读过程中可用不同的下划线标记对于作答有关键作用的部分,标记应尽量简化,方便找到最适宜的答案。
【真题示例】
前不久,湖南岳阳市人民政府宣布,经过当地有关部门两个多月的奋战,成功破获一起涉及福建、湖南、浙江三省的瘦肉精生产、销售案件。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是,这次竟从饲料中检测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苯乙醇胺A。同时,从浙江大学教授邹某处查获含苯乙醇胺A的饲料1500千克,并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如果说此前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抓抓利欲熏心的销售商家源头,问责一下管理不严的监管部门,尚算一种对食品安全的把控。可此次冒头的新型瘦肉精事件背后,竟赫然站着个浙大教授,这让对科学怀着无比敬仰之情的公众情何以堪? 原来这些严重损伤公共利益与公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竟与专家学者有重要的瓜葛。这些“天才的发明”让人不禁叩问,究竟是什么让学术界人士堕落如斯?
浙大教授在这起瘦肉精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仔细分析,不难想象。国内一些学者因为课题经费、职称、地位、技术转让费等利益诱惑,集体屏蔽瘦肉精负面信息,最终造成一系列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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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因
长期以来,科研人员与利益靠得太近,又缺少相关规范制约。科研精神最核心的理念理应是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倘若科学研究无视公共道德,藐视法律与科学伦理,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可怕的伤害,更会让科学工作者个体陷入道德与法律的挞伐漩涡。有鉴于此,浙大教授涉案瘦肉精事件,理应成为学术界反思科学道德现状的契机,学术界不仅需要建立详细的规范与细则来规范科研行为,更要让食品监管深入科研领域,让科研走在合乎道德伦理与法律的轨道上。
原因
影响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