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原文】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动于欲也。欲牵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①之道当“艮其背”。所见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见也。止于所不见,则无欲以乱其心,而止乃安。“不获其身”,不见其身也,谓忘我也。无我则止矣。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见其人。”庭除②之间至近也。在背则虽至近不见,谓不交于物也。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于止为无咎也。(https://www.daowen.com) ——《周易程氏传》卷四《艮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