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原文】

《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①弗②克③。”《传》曰: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己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https://www.daowen.com)

——《周易程氏传》卷一《大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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