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原文】 《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https://www.daowen.com) ——《周易程氏传》卷三《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