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的历史
(一)国家环境保护机构设立之前的环境问题(1949~1973年)
中国的环境问题,在1949年前后就有表现。主要是由于森林和草原的长期滥伐滥垦,植被遭到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在若干主要城市,出现程度不同的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到1960年末和1970年初,废水、废气、废渣污染事故逐渐暴露出来,出现了一些点状、局部污染问题。国家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马上成立水系水源保护领导小组,采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改革工艺、减少污染、污水净化处理等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并取得成效,治理过程中总结出的“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经验,对新中国环保事业来说弥足珍贵。
(二)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1.起步阶段(1973~1978年)
(1)环境保护事业的奠基。1972年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的首次世界人类环境会议。根据会议的内容,1973年8月5~20日,我国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个环保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审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974年10月25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从此,中国当代环保事业有了第一个环保机构。
(2)起步阶段中国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及环保工作。在起步阶段,中国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为:工业盲目发展、城市布局混乱、环境急剧恶化。生态破坏日益加剧,滥伐林木、超载放牧、围湖造田等降低了自然生态调节功能,导致水灾、旱灾、风灾频繁。随着人口急剧增长,人均耕地不断减少,对森林、草原、矿产资源、水资源、能源供给、环境质量等都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压力。
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之后,尤其是1974年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成立之后,各地各部门也陆续建立起环境管理机构和科研监测机构,着手全国重点区域污染源调查和污染防治,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开展以“三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为主的污染防治,形成与执行“三同时”制度。1978年2月,环境保护首次纳入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的明确规定,为环境法制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197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对环保工作做出指示,引起了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对环保工作是巨大的推动。
这一时期对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在恢复国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总体目标的过程中,虽然破坏自然、毁林造田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是兴修水利、发展林业建设,成为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的主要手段,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https://www.daowen.com)
2.初创建立阶段(1979~199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发展战略转变,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等制度建设也开始进入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环境保护地位有所提升,环境政策得到完善,政策体系初见雏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环境保护上升到基本国策,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截至1991年,共制定并颁布了12部资源环境法律,20多件行政法规,20多件部门规章。出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初步建立了中国环境管理政策体系,特别是目标责任制、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政策影响深远。
3.框架完善阶段(1992~2002年)
1992年,中国参加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发展报告》和《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提出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一阶段,国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政策、法律、标准和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环保投资的渠道,排污许可制度开始试点,推进清洁生产,推行环境标志制度,国家给予环保产业减税政策、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等。
4.提升发展阶段(2003~2012年)
这一阶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加强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政策蓬勃发展,产业政策相继出台,环境与贸易、气候与能源受到关注,环境保护政策出台力度大,综合环境政策体系逐步建立。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7年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三个转变”,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战略位置。这一时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开始即积极参与WTO环境与贸易、自由贸易协定、APEC环境产品清单等相关谈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出台。这一阶段重要的环境政策是生态补偿、绿色金融,许多环境经济政策开始实施,许多政策创新力度大。
5.改革突破阶段(2013年至今)
这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工作方针。2015年,新环保法正式施行,对企事业排污行为实施严惩重罚。2018年,“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颁布实施“水、气、土十条”,强化生态环保问责机制,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改革环境经济政策,推进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这一阶段,改革排污许可证,推行企事业信息公开制度,创立实施生态红线管控,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代表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大环保格局。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迅速,社会各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环境立法和体制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