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糖皮质激素 更新于 2026年11月05日 版权声明 (二)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为本病最基本治疗,初始剂量为0.5~1.0mg/(kg·d),可有效抑制疾病活动,减少复发的频率及严重程度;一旦疾病得到控制,激素逐渐减量,减至10~15mg/d长期维持。如发生气道受累、新近出现的感觉神经性听力减退或系统性血管炎,可予以甲泼尼龙[1.0mg/(kg·d)]冲击治疗,连用3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