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指南(方案或共识)

更新于 2026年11月05日 版权声明
第十节 诊治指南(方案或共识)

目前各学会发布的AIH最新指南和共识包括:《2019年美国肝病学会(AASLD)实践指引和指南:成人和儿童自身免疫性肝炎的诊断与治疗》;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共同制定的《自身免疫性肝炎诊断和治疗共识(2015)》。结合以上指南、共识及最新研究进展和专家推荐意见,总结内容如下。

(1)所有急性或慢性肝病患者,都应考虑存在AIH的可能。

(2)当患者有胆汁淤积的表现时,应进行PBC和PSC的诊断学检查。

(3)血清IgG或γ-球蛋白水平正常并不能排除AIH诊断。一旦开始治疗后,大部分患者IgG水平可下降。

(4)患者常合并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5)在评估肝纤维化方面,传统血清学指标不适用于AIH患者,在有效治疗6个月后,可应用瞬时弹性成像评估进展期纤维化或肝硬化程度。

(6)一般选择泼尼松(龙)和硫唑嘌呤联合治疗方案。在开始硫唑嘌呤治疗之前,建议进行硫唑嘌呤基因筛查。

(7)急性重症AIH患者在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内实验室检查无改善或临床症状恶化者,应进行肝移植评估。而AIH相关急性肝衰竭患者应直接进行肝移植评估。(https://www.daowen.com)

(8)有血清学HBV感染证据的患者,经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调节剂(特别是B淋巴细胞剔除剂)治疗后,有中度HBV再激活的风险,应考虑采用预防性抗病毒治疗。

(9)接受充分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在停药后复发的患者,或在给予充足剂量的治疗维持期复发的患者,都建议终生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10)少数患者可以停药并实现AIH长期缓解,血清转氨酶和IgG水平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可考虑停药。

(11)慢病管理:急性活动期患者启动治疗后,2周应复查一次实验室检查;缓解期患者应3个月复查一次实验室检查;合并肝硬化患者应每6个月进行1次肝脏超声检查和血清甲胎蛋白水平测定;患者在结束治疗后12个月应行密切监测,之后每年进行1次实验室检查;建议在AIH的整个治疗过程中监测抑郁症的表现和生活质量的变化。

(12)建议有生育意向的患者在受孕前1年内达到AIH缓解。整个妊娠期间应继用糖皮质激素和(或)硫唑嘌呤的维持剂量;妊娠期间应禁用MMF;妊娠期或计划在次年怀孕的肝硬化女性患者应在妊娠前或中期通过内镜筛查静脉曲张,有静脉曲张者予行套扎治疗;应在产后6个月内密切观测病情,以尽早发现疾病复发。

(13)建议AIH患者接种HAV和HBV疫苗,应在免疫抑制治疗启动前接种。

(14)对于所有具有骨质疏松危险因素的AIH成年患者,均需及时发现和预防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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