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明与创新的视角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技术发明与创新的视角

从自然技术视角看,发明是针对自然科学领域,产生了新的人工物或技术方法,而创新是指创造了新的事物。两者都产生了新的事物,不同点是发明的对象只包括自然科学中的新事物或者新方法,创新的对象则既可以是自然科学的新事物,又可以是社会科学的新事物。如企业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可以叫管理上的创新,或者说是一种管理方法的创造,但不能够说是发明。

经济学家熊彼特被认为是最初把发明和创新区别开来的学者,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中,他认为是企业家把发明引入生产,实现商业化的结果,这个结果就是创新。从经济学角度,没有商业化的发明不是创新,企业家实施发明于产出领域而成为创新。我国学者认为,经济学领域所论述的创新,并不是单指技术的创新,即没有把技术创新凸显出来。[52]日本技术哲学家森谷正规也认为技术创新不是发明,通过技术革新(创新)对技术没有革命性的改变,但在生产力上通过市场得到提高。20世纪40—60年代,众多的发明和创新出现,一系列革命性的发明推动了技术创新和技术发展,从而使人们混淆了发明和创新。[53]对发明的研究无疑是技术研究领域的主要内容,但对于创新的研究,首先是经济学领域而不是技术研究领域,我国学者注意到技术史的研究只重视技术发明的研究,而忽视了技术创新史的研究。[54]从某种意义上说,技术创新的意识就是对技术的利基现象的认识过程。

技术发明活动是从思维、设计到试验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有些发明虽经历相当长的时间,但很多发明最终没有现实的成果。通过对发明的现实实现,革命性或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可以产生,同时它在技术发展中体现为更多细小的领域,通过累积推动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由于直接和生产力及经济效益相连接,呈现复杂的社会现象,即技术和经济、社会相结合的过程,同时,“技术的体系化和社会化乃是技术创新的本质”[55]。如图3-8所示,科学原理是通过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技术,实现技术创新。但在生产技术环节,不仅仅是通过技术发明转化为创新内容,还应当包含各种技术创新本身。这种从科学原理到技术原理,再从技术发明到技术创新,最终涉及生产技术的创新层面,可以认为是解决各种技术问题的过程。从技术发明和创新的视角分析,对技术的利基现象认知有助于各种新技术的出现和对技术需求的全过程的认识。尤其是技术发明到技术创新的实现,是一个试验的环境,形成技术的生态位,并通过生产、产业及市场才能产生创新成果。(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3-8 科学原理转化为生产力(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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