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的因素

5.2.3 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的因素

工程项目的进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监理人员需事先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预测它们对进度可能产生的影响,编制科学合理的进度控制计划,指导建设工作按计划进行。然后根据动态控制原理不断进行检查,将实际情况与计划安排进行对比,找出偏离计划的原因,特别是找出主要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进度进行调整或修正。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常见的影响进度的因素有业主因素、勘测设计因素、施工技术因素、组织管理因素、材料因素、设备因素、资金因素、环境因素等。归纳起来,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人的干扰因素

人的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因使用要求改变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提供的场地条件不及时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引起的不能预料的技术障碍;设计、施工中采用不成熟的工艺或技术方案失当;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或出现差错;计划不周,导致停工待料和相关作业脱节,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建设单位越过监理职权进行干涉,造成指挥混乱等。

2.材料、机具、设备干扰因素

材料、机具、设备干扰因素如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供应环节的差错,品种、规格、数量、时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等。

3.地基干扰因素

地基干扰因素如受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处理的影响。

4.资金干扰因素

资金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资金短缺的问题,未及时向承包单位或供应商拨款等。

5.环境干扰因素

环境干扰因素如交通运输受阻,水、电供应条件不具备,外单位临近工程施工干扰,节假日交通、市容整顿的限制;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手续的延误;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争端的调解、仲裁;恶劣天气、地震、临时停水停电、交通中断、社会动乱等。

受以上干扰因素的影响,会形成工程延期。在工程实践中,将工程延期分为不可原谅的延期和可原谅的延期。不可原谅的延期是由于承包商本身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可原谅的延期是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引起可原谅延期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业主原因,二是客观原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应给予费用补偿;客观因素原因造成的延期,承包商只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不能提出费用索赔要求。只有非承包商责任的进度延误,才能满足其工期索赔的要求,但要注意索赔成立事件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是否发生在关键工作(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预测和分析,公正地区分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合理地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以便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