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 脚手架搭设
7.3.6.1 工艺质量安全要点
(1)施工脚手架推荐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对象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3)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前,施工管理人员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交底。
(4)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应标挂数量规格铭牌备用。构配件堆放场地应排水畅通、无积水。
(5)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
(6)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搭设双排脚手架时,搭设高度不宜大于24m。可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架体几何尺寸,相邻水平杆步距宜选用2m,立杆纵距宜选用1.5m或1.8,且不宜大于2.1m,立杆横距宜选用0.9m或1.2m。
(7)双排脚手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沿架体外侧纵向每5跨每层应设置一根竖向斜杆或每5跨间应设置扣件钢管剪刀撑,端跨的横向每层应设置竖向斜杆。
(8)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应由塔式单元扩大组合而成,拐角为直角的部位应设置立杆间的竖向斜杆。当作为外脚手架使用时,单跨立杆间可不设置斜杆。
(9)当设置双排脚手架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横梁截面大小应按跨度以及承受的荷载计算确定,通道两侧脚手架应加设斜杆;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10)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杆件,连墙件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3跨,与主体结构外侧面距离不宜大于300mm。
2)连墙件应设置在有水平杆的盘扣节点旁,连接点至盘扣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采用钢管扣件作连墙杆时,连墙杆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
3)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待上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附加梯形架。
4)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得任意拆除。
(11)作业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
2)外侧应设挡脚板和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可在每层作业面立杆的0.5m和1.0m的盘扣节点处布置上,中两道水平杆,并应在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3)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内侧防护网。(https://www.daowen.com)
(12)挂扣式钢梯宜设置在尺寸不小于0.9m×1.8m的脚手架框架内,钢梯宽度应为廊道宽度的1/2,钢梯可在一个框架高度内折线上升;钢架拐弯处应设置钢脚手板及扶手杆。
(13)脚手架立杆应定位准确,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4)加固件、斜杆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15)当脚手架搭设至顶层时,外侧防护栏杆高出顶层作业层的高度不应小于1500mm。
(16)脚手架可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并应确认符合方案要求后使用。
(17)脚手架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拆除许可令后拆除。
(18)脚手架拆除时应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19)脚手架拆除应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原则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分段拆除的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如因作业条件限制,出现高度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0)对脚手架应重点检查和验收下列内容:
1)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斜杆和钢管剪刀撑设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2)立杆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可调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不应有松动和悬空现象。
3)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
4)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5)周转使用的支架构配件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应做记录。
6)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7.3.6.2 示例图片
脚手架如图7-16所示。

图7-16 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