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局六:星星之火的纵火案件现场分析
纵火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其危害性往往十分严重,一旦纵火得逞,不仅造成大量的社会物资财富遭受重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纵火案件的基本特点是:①多有预谋。作案人有了纵火的动机,为了达到目的,同时能逃避侦查和打击,在实施纵火之前都会有周密的预谋和准备,如选择目标,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受害人活动规律,选择纵火的时机、纵火方法,准备引火物和燃烧物等。②因果关系明显。作案人与受害人之间大多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存在着利害冲突和矛盾;但少数作案人则是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与受害人之间因果关系则不明显。③现场易被破坏。犯罪遗留的痕迹物证亦被烧毁,现场在扑救灭火过程中,易被破坏,很难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
分析现场
纵火案件现场的分析通常从外到内,先对整个现场环境作初步分析,再研究分析现场的进出口、中心现场,确定起火点,最后全面收集作案人遗留于现场的痕迹物证。
纵火案件现场环境的分析
通过巡视现场周围的环境,观察现场的位置与周围的道路、建筑物等的关系,判断作案人有无可以利用的纵火的便利条件,如进出现场的隐蔽通道,纵火的引火物、助燃物,同时注意在现场周围发现可疑的痕迹物证,如足迹、攀越痕迹、交通工具痕迹、照明工具、纵火工具、引火物、油迹等,分析作案人是否熟悉现场环境,分析作案人的个人特征。
现场进出口的分析
检查门锁、扣吊、门框等处是否有挤压撬痕,门合页的张合是否正常,螺丝钉是否脱落,推断在燃烧时门的状态;检查玻璃的破碎状态和烟痕,推断玻璃损坏的原因;检查窗户的插销状态,以便推断起火前是否被打开过,分析作案人进出现场的手段。
起火点的分析
所谓“起火点”,就是作案人纵火的地点,是最早燃烧着火的地点。起火点是确定起火原因和性质的主要依据,是犯罪遗留痕迹物证最集中的区域。准确认定起火点,有助于确定纵火性质,收集犯罪证据。确定起火点的主要方法有:
1.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情况分析和判断起火点
2.根据烟熏痕迹确定起火点
作案人点燃可燃物质之后,燃烧从起火点逐渐蔓延,开始火焰垂直向上燃烧,稍向水平方向扩展,直至受到顶棚、房顶的阻力,便在房顶上向水平方向蔓延。在被烧物体垂直面上,燃烧由低点开始向上有“V”形燃烧痕迹,这一规律表明“V”形的最低点就是起火点。因此,在纵火现场,可以通过分析墙壁、垂直物体上的烟熏痕迹,推断起火点。
3.根据炭化区确定起火点
由于燃烧时间最长,随着火源扩大并向四周伸展,同时也缓慢地向下阴燃,便在起火点形成一处盆型的炭化区,通过分析现场可燃物的炭化程度,便能确定起火点。但有时由于纵火现场可燃物质燃烧比较均匀,有时炭化区较小,或因可燃物种类多,往往难以辨认。
4.根据物体燃烧的程度确定起火点
纵火现场上的木质门窗、陈设物品等,面向起火点的一面烧得严重,背向的一面烧得轻;包围横梁的火往往是在离起火点一侧的边缘上燃烧。因此,现场中心的木器或可燃堆放物被烧毁时,倒塌的方向指向起火点的方向和部位;被烧焦木头的表面,有一层形似鳄鱼皮图案样的裂缝,发现鳄鱼皮图案内有许多小裂缝和深度烧焦物的地方,通常是起火点。(https://www.daowen.com)
5.沿着逆风方向寻找起火点
火势蔓延的方向通常表明气流和风向,根据现场燃烧的蔓延痕迹,结合当时的风力风向可以判断起火点。
在确定起火点后,应在起火点寻找和提取与纵火有关的痕迹物证,如作案人的足迹、手印及随身携带的物品;火柴梗、火柴盒、烟头、打火机以及盛装助燃剂的容器等纵火物证。由于引火物因燃烧化为灰烬,难以辨认,因此,要采取起火点的灰烬,通过分析查明其成分,推断作案人使用了何种助燃剂或引火物。
室内变动情况的分析
检查现场内未完全烧毁的保管财物的桌、柜等的门、锁、抽屉有无撬压痕迹,财物有无丢失,缺少的账册、单据是被烧毁还是被盗;现场内陈设物品是否发生位移或被翻动,是否因救火而造成;现场上各种痕迹哪些是救火时形成,有无异常;现场非原有的物品哪些是救火人员遗留,哪些是作案人遗留。通过上述分析为确定事件性质、推断作案人的纵火动机提供依据。
检验纵火现场内的尸体
纵火现场上的死者是被烧死的还是被杀后焚尸,是分析案件性质的关键。
被烧死的尸体上一般都有逃生和挣扎迹象,如尸体常在墙角、桌下、床下、门口、窗户下、卫生间、楼梯间,呈抱头的保护姿势;由于死者被烧时的挣扎、翻滚,全身都会被烧伤,因而在尸体压迫部位的衣服和皮肤上也会留下烧灼痕迹。
但是,死后焚尸或处于昏迷状态被烧死的尸体,往往没有逃生、翻滚迹象,尸体压迫部位的皮肤表面也没有烧灼痕迹或烧灼程度极轻。此时判断烧死和死后焚尸的另一显著区别是:被烧死尸体的口腔、呼吸道内,特别是支气管和肺泡内,有烟灰、炭末进入,且由于受害人死前吸入一氧化碳,尸体的血液、内脏及尸斑均呈樱桃红色;而死后焚尸的尸体,可能在其口腔内发现烟灰,但气管、支气管内无烟尘,黏膜苍白,无充血、水肿现象。
分析过程中必须仔细分析尸体周围的情况,详细询问消防人员发现尸体的原始状态、尸体移动的情况等,结合现场痕迹物证及尸体解剖情况综合分析。
查明起火原因
查明起火原因是纵火现场分析的重点,只有查明了起火原因,才能判断事件性质,才能决定是否立案。
查起火原因难度大,一方面,现场痕迹物证易因燃烧而被毁灭,或在救人和救火过程中遭破坏,物体之间的位置关系被改变;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点火工具、可燃物质越来越多样化,使起火原因更复杂化,使起火原因的判定更为困难。
自燃
就是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可燃物质本身的化学、物理及生物化学的热能积聚和热发散受阻导致的自行燃烧现象,如长期堆放的带有油脂的棉丝、纱线、纸张等,若储藏环境散热条件不好,在天热、干燥环境下可能会自燃起火;燃点低的汽油、乙醚等易燃化学物质在运输过程中与容器壁摩擦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自燃。
电起火
主要因输电线路短路、负荷过大发热、零线与火线碰撞产生火花等电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质,而导致起火。
雷击起火
雷电高压冲击放电,巨大的电流通过导体时,瞬间转化为极强的热,而导致可燃物质起火燃烧。
失火
由于用火不当或电器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意外失火。
纵火
在排除上述起火原因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认定起火为纵火案件。进一步的认定要结合现场痕迹物证分析,首先,要分析现场引火物、助燃物和起火点等情况。火场内是否发现有引火物,这些物品是现场上原有的,还是发生火灾时被人带到现场的;现场上有几处起火点,一般而言,自燃现场只有一个起火点,其部位多在堆放物的中间;而纵火现场的起火点可能只有一个,也可能有多个,其部位一般在可燃物质的表面。其次,要分析现场有无纵火犯罪的迹象。例如,现场上消防设备、防火器具或通信设施事先是否被破坏;现场上原有门窗,起火时是否被打开,有无被破坏的迹象;起火后是否有与现场无关的人员从现场逃出;案发前是否有人流露出纵火的意图;该地区是否连续发生过纵火案件等。
查明起火时间
由于作案人纵火的手段和可燃物质的性质不同,从纵火到可燃物被点燃,再到人们发现起火,其间时间较长,给准确地确定纵火或起火时间带来了困难。但在分析中以现场痕迹物证为依据,结合现场访问获得的信息,加之现场实验推算,可以确定大致的起火时间。确定起火时间的主要方法有:
(1)认真分析起火点,研究物体燃烧情况,分析作案人纵火的方法,推断起火时间,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实验。
(2)根据见证人看到烟雾或火焰的时间、消防队接到报警的时间推断。
(3)根据室内钟表停走的时间、供电线路燃烧后断电引起变电所控制闸门跳闸的时间来推断。
分析判断纵火动机
作案人犯罪动机的不同,所侵害的目标也不同,作案人侵害的目标特征常能反映其犯罪动机。例如,如果其纵火目标是工厂、农场、森林或其他公共建筑物,则可能是仇视社会,故意破坏、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动机;如果纵火目标是民宅等,则可能是图财或报复的犯罪动机;如果纵火目标是单位财务室,账目被烧,同时公款短缺,则可能是财会人员贪污或监守自盗后毁灭证据,以转移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如果火场中有他杀致死或致昏、重伤的受害人,则可能是杀人灭迹;等等。总之,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获得的情况,判断纵火动机是侦破此类案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