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考点定位 【1】 国际法的渊源 [链接点P2]
关键词 ①国际习惯
考查点 1. 国际条约 (最主要渊源): 原则上只约束缔约国、成文化。
2. ______① (最古老渊源): 反复实践 (物质要件) +各国认可 (心理要件)、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非成文化。
3. 一般法律原则 (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 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非成文化。 (补充和辅助地位,很少被单独使用)
注意点 1. 国际习惯不等于国际惯例: 前者为强行法, 是国际法的渊源; 后者为任意法, 是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其约束力来自于当事人的选用。
2. 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如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不是国际法的渊源, 它们是确定国际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考点定位 【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链接点P2]
关键词 ①不限于领土 ②自卫权 ③安理会授权
考查点 1.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 自卫权。
3.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合法例外:
(1)______② (正在遭受攻击+必要性+相称性);
(2) 联合国______③。
4. 民族自决原则: 适用于所有民族, 但民族自决原则中独立权只严格适用于殖民统治下民族的独立。
5.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国家间发生争端时, 须采取和平方式解决。
6.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必须信守。
注意点 1. 所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 但并非所有的强行法规则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2. 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并非禁止一切武力行为。
3. 国家“保护的责任”:
(1) 主张国际社会对“失败国家”应采取对应行动, 但这不能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和依据。
(2) 对本国公民的保护责任, 首先是本国政府, 其不愿或不能保护时才适用。
(3) 保护责任仅限于四种严重的国际罪行 (灭绝种族、战争、族裔清洗、危害人类罪), 且要适当。
(4) 涉及武力要有安理会授权。
考点定位 【3】 国家主权豁免 [链接点P5]
关键词 ①限制豁免 ②一案一放
考查点 1. 豁免理论。
(1) 绝对豁免 (国际习惯): 国家行为不受他国国内法院管辖;
2. 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指国内管辖事项且不违背国际法, 但______①。
(2) ______①: 国家的统治行为豁免, 商业行为不豁免。
2. 国家豁免的放弃。 (不等于执行豁免)
(1)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主观自愿+______②+明确表示;
(2) 放弃的方式: 明示和默示, 国家进行实质性应诉即为默示行为, 但单纯阐明立场或作证的行为除外。
注意点 默示放弃的行为, 包括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
3. 国家豁免理论的发展。
(1) 限制豁免主义理论认为国家的商业行为不应享有豁免权;
(2) 绝对豁免与限制豁免理论都不否认国家绝对的执行豁免权。
注意点 我国立场: 理论上坚持绝对豁免; 国有企业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不享有豁免。
考点定位 【4】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链接点P5]
关键词 ①领土变更 ②实际生存原则 ③国家之间的非恶债
考查点 一、承认
1. 主体: 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
2. 对象:
(1) 新国家, 被承认的对象经历了领土的合并、分立、分离、独立等______①;
(2) 新政府, 被承认对象没有领土变更, 只是既有领土范围内的政权更迭, 与新国家一起诞生的新政府和各国平稳的政府更迭都不产生国际法中政府承认的问题。
3. 形式:
(1) 明示。
照会、声明、电报、函电通知被承认者, 或派特使参加成立典礼。
(2) 默示。
①建立正式的外交, 即设立各级使领馆、代办处;
②正式接受领事;
③缔结政治性条约;
④投票支持其参加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联合国)。
注意点 除非明确表示, 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不属于承认。
4. 后果:
(1) 对新国家的承认无法撤回;
(2) 对新政府的承认则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
二、继承
1. 条约继承: 协议优先, 否则只有义务继承与领土有关的条约。
2. 财产继承 (协议优先): 动产, 领土______②; 不动产, 随领土一并继承。
3. 档案继承: 协议优先, 无协议, 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4. 债务继承:
(1) 合并: 全部转属继承;
(2) 分立、分离: 协议优先, 否则按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
(3) 独立 (仅指殖民地独立): 不予继承, 除非另有协议。
注意点 只有国家之间的非恶债才是必须继承的。所谓的“______③”指举债主体是一国中央政府+借债对象是其他国际法主体+借债条约必须是平等条约。
考点定位 【5】 联合国体系 [链接点P4]
关键词 ①2/3的多数通过 ②大国一致
考查点 1. 联合国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政府间国际组织都是国际法主体;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不是国际法主体, 受相关国家国内法的约束。
2. 联合国主要机构: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机构之间不是相互隶属关系)
3. 联合国大会不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 对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有拘束力, 其他决议只具有建议性质。大会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 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 以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______①。
4. 安全理事会: 15个理事国: 5个常任 (包括中、法、俄、英、美) +10个非常任。
(1) 投票权的行使。 (一国一票)
①理事国为争端当事国, 原则上不得投票;
②若决议包含采取行动的内容, 理事国又正好是争端当事国, 那么其有权投票。
(2) 表决机制。
①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票;
②实质性事项:9 个同意票+“______②”。(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没有投出否决票; 弃权或缺席不视为否决)
(3) 决议的性质。
①须采取行动的、推荐秘书长的、吸纳新会员、中止会员国义务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为当然的实质性决议;
②安理会表决国际法官人选为程序性决议;
③其他决议的性质由安理会先行确认。
(4) 决议效力。
对于当事国和所有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注意点
考点定位 【6】 国际法律责任 [链接点P6]
关键词 ①行为归因于国家 ②双罚原则 ③补充责任
考查点 1. 构成:
(1) ______①:
①国家机关的行为;
②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③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④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在行使该支配权范围内的行为;
⑤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
(2) 违背国际义务:
①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
②排除行为不当性: 受害国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或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
注意点 对抗 (非武力措施), 自卫 (武力措施); 二者都应具有针对性、适度性。
2. 国际责任的发展:
(1) 主体: 对战争罪实行“______②” (惩罚国家、个人)。
(2) 客体范围: 绝对赔偿责任。
①外空行为致地面损害 (国家对外承担全部责任);
②核污染 (国家承担对营运人的______③)。
3. 国家责任形式: 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考点定位 【7】 领土和领土主权 [链接点P7]
关键词 ①领空主权原则
考查点 1. 领陆: 陆地部分。
2. 领水: 包括内水、领海、群岛水域。
3. 领空: ______①, 外国航空器不得擅自进入, 否则有权要求其离境或在指定地点降落。
4. 底土: 领陆和领水下面的部分; 国家对于底土及其中的资源拥有完全的主权。
注意点 1. 国家对以上部分拥有主权。
2. 南极地区:
(1) 南极只适用于和平目的;
(2) 科学考察自由, 鼓励科研合作;
(3) 领土要求冻结;
(4) 维护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
(5) 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
(6) 建立南极协商会议。
考点定位 【8】 领土取得方式 [链接点P7]
关键词 ①时效 ②自愿割让
考查点 1. 传统方式。
(1) 先占: 无主地+有效占领 (合法, 现已不能适用) 有取得意思并公开表示对该地采取实际控制;
(2) ______① (我国不承认);
(3) 添附 (在领土上增加领土, 如填海造陆):合法, 但不得侵犯邻国相邻权;
(4) 征服 (不合法);
(5) 割让:______② (合法); 强制 (非法)。
2. 现代取得方式。
(1) 殖民地独立 (合法);
(2) 公民投票。
注意点 在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非领土上的任何行为不构成领土添附。
考点定位 【9】 海洋水域各部分的制度
[链接点P8]
关键词 ①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 ②无须 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④国际海底管理局
考查点
1. 内海 (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
(1) 完全主权 (如我国渤海和琼州海峡);
(2) 外国船舶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3) 港口 (对外籍船) 刑事管辖: 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
2. 领海 (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12海里):
(1) 完全主权;
(2) 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 (我国不适用于军舰; 潜艇须浮出水面并展示国旗)。
注意点 (1) 通过。
①船舶必须______①, 潜水艇通过时要浮出水面并展示国旗;
②无害通过不得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
③无害通过______②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
④该制度只适用船舶, 不适用于飞机;
⑤沿海国可制定有关无害通过的法规, 指定海道或分道航行。
(2) 无害的例外。
①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军事演习、搜集情报、进行危害国防安全的宣传;
②在船上起落飞机或任何军事装置;
③违反沿海国有关法律规章, 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④故意或严重的污染行为;
⑤捕鱼、研究或测量、干扰沿海国通讯系统;
⑥与通过没有关系的活动。
3. 毗连区 (领海以外从基线不超过24海里):
(1) 防止和惩处在领土或领海范围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其他制度取决于其依附的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公海。
4. 专属经济区 (领海以外从基线不超过200海里):
(1) 自然资源的专属勘探开发和管辖权;
注意点 在对外国船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时, 还应遵行以下规则: 有权拘捕+有义务及时通知船旗国+提供担保后应立即释放+原则上不得对船员进行监禁或体罚。
(2) 沿海国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
(3) 他国权利: 航行、飞越、 ____________③ (但线路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
5. 大陆架:
(1) 范围: 从基线量起, 不够200海里扩展至200海里; 超过200海里, 最远350海里或2500公尺等深线外100海里。
(2) 沿海国资源权:
①开发自然资源;
②钻探活动;
③建人工岛屿和设施, 并对此有专属管辖权。
(3) 他国权利: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
注意点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拥有勘探、开发大陆架上资源的权利。但是, 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上非生物资源, 应知会____________④并缴纳一定费用或实物, 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
考点定位 【10】 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链接点P9]
关键词 ①无国籍 ②他国领海 ③平行开发制
考查点 1. 公海:
(1) 公海挂旗规则 (必须悬挂国旗, 一船一旗, 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国旗的, 视为无国籍船);
(2) 普遍管辖 (海盗、非法广播、贩奴和贩毒)。
①登临权。(临检权)
a. 主体: 军舰、军用飞机、政府船舶或飞机(经正式授权、标志可明确辨认)。
b. 对象: 公海上的外国船舶 (军舰、政府船只除外)。
c. 适用情形: 海盗、贩奴、贩毒、非法广播;船舶______①; 虽挂外国国旗或拒不展示船旗但实与登临军舰属同一国籍。
d. 后果: 登临错误, 造成损失登临国承担国际责任。
②紧追权。
a. 主体: 同登临权的主体。
b. 对象: 违反本国法规, 从本国管辖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
c. 紧追开始于本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 止于______②; 先发警告再紧追 (必须连续不断)。
2. 国际海底区域:
(1) 划界: 国际海底区域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2) 制度:
①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②区域内资源开发采取“______③”, 具体指: 一方面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 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进行。
考点定位 【11】 群岛水域与国际海峡 [链接点P9]
关键词 ①无害通过权 ②过境通行 ③自由航行
考查点
一、群岛水域
1. 构成: 指群岛基线以内, 河口、海湾和港口封闭线以外的水域; 基线不能偏离群岛的主轮廓,不能隔断其他国家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2. 主要制度:
(1) 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 以及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2) 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______①;
(3) 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 以便外国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二、国际海峡
1. 构成: 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1) 海峡沿岸国对海峡依公约享有的主权或管辖权不受影响;
(2) 海峡沿岸国在必要时可以指定海道和规定分道通航制, 但事先须征得国际海事组织同意, 且不应妨碍过境通行, 并应将其所知的海峡内或海峡上空对航行或飞越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妥为公布。
2. 主要制度:
(1) ______②: 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享有在国际海峡以迅速过境为目的、连续不停 (不可抗力或遇难除外) 地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2) 无害通过:
①外国船享有不经许可, 连续不断航行的权利;
②适用于由一国大陆和该国岛屿形成的国际海峡, 岛屿向海一面有方便的航道;
(3) ______③: 适用于国际海峡中有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4) 特别协定: 签订有专门的公约规定通行制度。
注意点 1. 必须经许可: 内海 (港口)。
2. 无害通过:
(1) 领海;
(2) 群岛水域;
(3) 一国大陆和该国岛屿构成且岛屿向海一面有航道的国际海峡。
3. 过境通行:
(1) 国际海峡;
(2) 群岛国指定有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的群岛水域。
4. 自由航行:
(1) 毗连区;
(2) 专属经济区;
(3) 公海;
(4) 国际海峡中属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考点定位 【12】 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
[链接点P10]
关键词 ①登记 ②发射国承担 ③提供领土的国家
考查点 一、国际航空法
1. 领空主权原则: 非允莫入 (擅自飞入, 国家有权命令其离去或迫降; 对民航客机, 在情况不明之前不能擅自击落)。
2. 国内航行专营权、领空立法权、空中禁区权。
注意点 对于劫机者或起诉或引渡 (若不引渡,则应在本国作为严重的刑事案件进行起诉)。
二、外层空间法
1. 登记制度:
(1) 发射国发射空间物体应在本国______①, 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报告;
(2) 空间物体由两个以上国家发射, 应共同决定在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3) 登记国对外空物体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权。
2. 营救:
(1) 通知: 发现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 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
(2) 发现宇航员, 领土国应尽力营救宇航员并给予必要帮助;
(3) 送还: 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和宇航员应送还其发射国。
3. 责任制度:
(1) 损害赔偿应由该物体的______②;
(2) 发射国包括: 实施发射的国家、促使发射的国家、为发射______③;
(3) 发射国承担绝对责任 (对地面或飞行中的飞机) 或过错责任 (对其他外空物体)。
注意点《责任公约》不适用于对以下人员造成的损害:
(1) 本国国民;
(2) 在空间物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或应邀留在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考点定位 【13】 国际环境保护法 [链接点P11]
关键词 ①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②集团方式③越境转移
考查点 1. 防止气候变化:
(1) 依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巴黎协定》。
(2) 基本原则: ____________① (具体减排目标只针对工业化国家)。
(3) 《京都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折算方式:
①净排放量计算方式: 即可以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数量;
② “______②”: 即欧盟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可以采取内部平衡抵消, 但在总体上完成减排量的方式;
③“排放权交易方式”: 难以完成削减义务的工业化国家, 可以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发达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来折抵排放量;
④“绿色交易方式”: 即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排量。
(4) 巴黎协定, 明确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的整体框架。
①确立了2020年后各国定期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方式的“自下而上”的减排机制, 取代向各国摊派指标的减排模式;
②重申和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
③重申2℃的全球温度升高控制目标, 并制定了具体程序和机制;
④2016年11月4日生效。
2. 控制危险物质越境转移的条件:
(1) 进出口双方均为缔约国;
(2) 出口者向国家有关部门书面申请, 并且进口国同意 (书面、特定);
(3) 出口者与进口国订立合同, 有无害环境的处置方法;
(4) ______③有保险、保证或担保。
3. 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
(1) 生物资源保护;
(2)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
4. 海洋环保:
(1) 防止船舶污染;
(2) 防止海洋倾倒废物: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考点定位 【14】 中国国籍制度 [链接点P12]
关键词 ①双重国籍 ②血统兼出生地主义 ③自动丧失
考查点 一、双重国籍的否认
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______①。
二、国籍的取得
1. 出生取得。 (______②)
(1)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 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 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
(2)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 定居在中国, 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2. 加入 (继受) 取得: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若满足条件, 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 中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中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三、国籍丧失
1. 自动丧失: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______③中国国籍。
2. 申请丧失: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 外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外国的;
(3) 有其他正当理由。
满足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 即丧失中国国籍。
2. 有没有双重国籍和承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两个问题。例如未在外国定居的中国人, 取得外国国籍并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此时他是一个事实上的双重国籍人, 但根据中国《国籍法》, 中国将只承认其中国国籍。
考点定位 【15】 出入境管理法 [链接点P12]
关键词 ①公安机关 ②24小时 ③刑事案件
考查点 一、管理机构
1. 中国驻外使领馆→负责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2.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3. 县级以上______lt@span sup=1>①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二、外国人入境
1. 签证种类: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增加“人才引进”类别, 非外交人员一般用普通签证)。
2. 免签情形。
(1) 两国政府的互免签证协议中所涉人员;
(2) 持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3)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 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 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
3. 拒签情形。 (无需说明理由)
(1) 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 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2) 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3) 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4) 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5) 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外国人;
(6) 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三、外国人停留居留
1. 办理机构: 居留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2. 入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3. 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 90日~5年; 非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 180日~5年。
四、针对外国人“三非规定”
1. 非法入境: 单位或个人应对其出具的邀请函负责。(https://www.daowen.com)
2. 非法居留: 住旅馆, 旅馆登记; 住其他地方, ______②内, 本人或留宿人登记。
3. 非法工作。
(1) 有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在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 经所在学校同意, 居留证件加注相关信息。
五、外国人出境
1. 限制出境。
(1) 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______③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 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2) 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3) 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2. 强制出境。
(1) 遣送出境: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边检机关,1~5年内不准入境;
(2) 驱逐出境: 公安部, 10年内不准入境。
考点定位 【16】 外交保护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境外的本国人 ②用尽当地救济原则③无须
考查点 1. 外交保护的对象: ______①(自然人、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 体现了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
2. 外交保护的条件:
(1) 一国国民权利因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受到侵害 (侵害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归因于所在国家);
(2) “国籍继续原则”: 从侵害行为发生时到外交保护结束前, 受害人要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
(3) “______②”: 外交保护之前,受害者已经用尽当地所有司法和行政救济。
3. 可行使外交保护的例子: 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国民受到歧视性待遇、国民被“司法拒绝”等。
4. 外交保护______③以受害者请求为条件。
考点定位 【17】 引渡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1年以上 ②政治犯罪 ③缺席判决
考查点 1.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 引渡是国家的权利, 如果国家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 国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引渡, 但有例外。
2. 引渡的四个基本原则:
(1) 本国国民不引渡;
(2) 双重犯罪原则 (根据请求国法律和被请求国法律, 均认为是犯罪);
(3)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注意点 战争犯、种族灭绝、种族隔离、侵害外交代表、劫机等国际罪行不认为是政治犯。
(4) 罪名特定原则, 且非经原引出国同意不得转引渡。
3. 中国引渡法。
(1) 引渡条件。
①双重犯罪。
②罪名特定。
③根据中国法和请求引渡国法均可判______①刑期或者更重, 或者为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6个月。
④与中国有条约或互惠关系。
(2) 引渡程序。
①引渡程序联系机关: 外交部。
②决策机关:
a. 引出: 最高院指定某高院裁定是否引渡, 最高法院复核。
b. 引入承诺: 最高院量刑+最高检限制追诉。
(3) 应当拒绝引渡。
①中国人不引渡。
②在收到引渡请求时, 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 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③因______②而请求引渡的, 或者中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④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 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⑤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 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⑥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 在收到引渡请求时, 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 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⑦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⑧请求国根据______③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4) 可以拒绝引渡。
①我国有管辖权, 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或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②由于被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 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5) 引渡效果: 不能随意转引渡, 除非我国同意。
考点定位 【18】 庇护 [链接点P13]
关键词 ①侵害外交代表罪 ②或引渡或起诉
考查点 1. 庇护的对象: 因政治原因被外国追诉或受迫害而前来要求避难的外国人。
2. 构成要件: 允许受迫害的外国人入境并居留+拒绝将其引渡。
3. 无权庇护: 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劫机罪、____________①等。
4. 域外庇护 (国际法不承认): 给避难者在驻在国的使馆、领馆、军舰甚至商船内以庇护。
注意点 对劫机犯“______②”; 对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害外交代表罪等“或引渡或起诉或遣送 (驱逐) 出境”。
考点定位 【19】 外交特权和豁免 [链接点P16]
关键词 ①馆长 ②外交邮袋 ③继承诉讼 ④作证义务
考查点 一、使馆馆舍
1. 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1) 未经______①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 接受国有保护义务。
(3) 馆舍及财产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 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无论何时何地。
3. 通讯自由:
(1) 非经接受国同意, 不得安装或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2) 外交信差: 执行职务时, 人身不可侵犯。
(3) ______②: 不得开拆或扣留; 可交机长转递, 但机长不视为外交信差。
4. 使馆免缴纳捐税和关税。
5. 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
二、使馆人员
1. 人身不可侵犯:
(1) 不得对外交人员搜查、逮捕或拘留。
(2) 接受国有义务保护外交人员人身不受侵犯。
2. 寓所、财产、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3. 管辖豁免。
(1) 民事 (一般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管辖):例外情形:
①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诉讼 (但代表派遣国为使馆购置不动产除外);
②以私人身份参与的______③;
③在接受国内公务范围以外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④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反诉。
(2) 刑事: 完全豁免。
(3) 行政: 免户籍和婚姻登记、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受行政制裁等。
(4)______④: 免除 (出庭作证、提供证词)。
(5) 豁免放弃: 只能由派遣国放弃; 明示放弃; 管辖豁免的放弃, 不视为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注意点 使馆VS领馆。
1. 使馆和领馆特权与豁免:
(1) 馆舍不得侵犯;
(2) 档案不得侵犯;
(3) 通讯自由 (非经许可不得装置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4) 免纳捐税、关税;
(5) 行动和旅行自由 (禁区除外);
(6) 使用派遣国的国家标志。
2. 比较记忆。
(1) 使馆。
非经馆长同意, 接受国人员绝对不得进入 (包括公务区和休息区以及馆长的私人官邸), 外交邮袋绝对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
(2) 领馆。
①非经馆长同意, 接受国人员不得进入领馆的工作区域。
②遇紧急情况, 可推定领馆馆长已经同意而采取保护行动。
③确有必要时, 可征用领馆馆舍、设备及其财产, 然而应给予补偿。
④领馆的邮袋确实需拆开, 应在派遣国授权代表在场下开拆, 若派遣国拒绝开拆, 邮袋应退回原发送地。
考点定位 【20】 领事特权和豁免 [链接点P17]
关键词 ①推定馆长同意 ②职务行为豁免 ③刑事重罪不赦免
考查点 一、领馆馆舍
1. 馆舍不得侵犯。
(1) 未经馆长同意不得进入, 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 可______①。
(2) 接受国有保护义务。
(3) 馆舍及财产若有必要可征用, 但应作出补偿。
2. 档案不得侵犯, 无论何时何地。
3. 通讯自由:
(1) 非经接受国同意, 不得安装或使用无线电发报机。
(2) 领馆邮袋: 一般不得开拆或扣留, 有重大理由可在派遣国代表在场下开拆; 若派遣国拒绝,邮袋退回原发送地。
4. 使馆免缴纳捐税和部分关税。
5. 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 使用国家标志。
7. 与派遣国国民通讯及联络的权利。
二、领馆人员
1. 人身不可侵犯。
(1) 通常不得逮捕或拘留, 但犯有严重罪行的除外。
(2) 接受国有义务保护外交人员人身不受侵犯。
2. 管辖豁免。 (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行为, 不受接受国司法和行政管辖)
例外情形:
(1) 因领事官员未明示或默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而订立契约所发生的诉讼;
(2) 第三者因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 (交通肇事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3) 主动起诉引起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反诉。
3. 作证义务: ______②; 非职务行为不享有豁免权, 但如拒绝, 不得强迫或制裁; 不得妨碍领事职务的行使; 录取证言应尽量在领事馆或领事官邸进行。
4. 豁免放弃: 只能由派遣国放弃; 明示放弃;管辖豁免的放弃, 不视为对执行豁免的放弃。
注意点 外交人员VS领事官员。
1. 外交人员的特权或豁免。
(1) 人身不可侵犯;
(2) 寓所、文书信件、财产不可侵犯;
(3) 管辖豁免;
(4) 免纳捐税;
(5) 免除关税和查验。
2. 比较记忆。
(1) 外交人员。 (我国关于家属特权的具体规定: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果不是中国公民, 享有法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①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
②完全免除作证义务。(自愿作证除外)
③例外情况不豁免:
a. 私有不动产无权诉讼;
b. 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案件的诉讼;
c. 主动起诉而被反诉;
d. 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④外交人员管辖的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放弃,而且放弃必须是明示的, 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
⑤人身绝对不得侵犯, 制止犯罪行为除外。
(2) 领事官员。
①执行职务行为, 不受接受国司法和行政管辖,也无相关的作证义务。
②______③。
③例外情况不豁免:
a. 因非领事身份订立的契约涉诉;
b. 因车船飞机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损之诉;
c. 主动起诉而被反诉。
④人身绝对不得侵犯, 但犯有严重罪行或执行已生效的判决除外。
考点定位 【21】 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
[链接点P18]
关键词 ①批准 ②加入和接受
考查点 1. 约文的议定。
(1) 谈判;
(2) 草案;
(3) 商定。
2. 约文的认证。
(1) 草签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待核准的签署;
(3) 签署: 有权签署的人将其姓名签于条约约文之下;
注意点 签署之后未必表示条约对该国产生拘束力。
(4) 通过。
3.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1) 签署: 条约里边规定、各谈判国约定、全权证书里边或谈判中表示签署就受到约束。
(2) ______①: 国内权力机关认可了该条约+谈判国之间交换批准文书。
(3) ______②。 (未参与谈判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两种方式)
注意点 批准条约是一国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在我国,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国家主席签署批准书,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加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外交部长签署加入书。
考点定位 【22】 条约的保留 [链接点P18]
关键词 ①明文准许保留 ②全体当事国接受
考查点 1. 条约保留的概念: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 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 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注意点 条约保留只存在于开放式多边公约, 条约的保留只能在有关条约尚未对本国发生效力时作出。但是, 条约本身可以是一个已生效条约。
2. 不得提出保留的情形。
(1) 条约不允许保留。
(2) 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 特定之外的不得提出保留。
(3) 保留违反条约宗旨。
3. 保留的接受。
(1) 条约______①的, 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
(2) 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以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 可知该条约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 保留须经______②;
(3) 条约如果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约章, 保留须经该组织有关机关接受;
(4)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由缔约国决定是否接受保留。
4. 保留的效果:
(1) 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 适用保留后的规定;
(2) 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 保留所涉规定视为不存在;
(3) 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 适用原来条约的规定。
考点定位 【23】 条约冲突的解决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
考查点 1. 条约本身有规定, 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
2. 条约无规定。
(1) 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 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先约的原则;
(2) 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 适用后约优于先约; 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______①。
考点定位 【24】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书面、明示接受 ②不反对即有效
考查点 1. 对第三国设定义务→第三国______①方有效。
2. 设定权利→______②。
3. 权利义务取消→原则上须经过第三国同意。
考点定位 【25】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有利于对方 ②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考查点 1. 条约的解释一般规则: 上下文和通常含义、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 (有效性解释;中立第三方解释; 缔约方解释, 应作出有______①或不利于己方的解释); 两种以上文字文本的解释: 以作准文本解释, 有分歧则适用上述规则。
2. 多边条约的修正。
(1) 修正条约的协定约束的是条约当事国, 而对非该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
(2) 对于修正条约的协定生效后成为当事国的国家, 如无相反意思表示, 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
(3) 在接受修正条约拘束与不接受修正条约拘束的国家之间, ______②。
考点定位 【26】 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链接点P19]
关键词 ①12个月 ②重大违约
考查点 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1. 条约本身规定;
2. 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
3. 单方解约和退约 (当事国必须提前______①通知其废止或退出条约的意思);
4. 条约履行完毕或履行不能;
5. 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
6. 断绝外交或领事关系;
7. 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
8. 战争;
9. ______②;
注意点 重大违约的两种情况:
(1) 双边条约当事方之一重大违约时, 他方有权终止该条约;
(2) 多边条约当事国一方有重大违约时, 其他当事方有权一致同意终止与违约方的条约关系或终止所有当事方的条约关系。
10. 情势变迁。
考点定位 【27】 国际争端的强制性和政治性解决方式
[链接点P20]
关键词 ①平时封锁 ②斡旋与调停
考查点 1. 国际争端的强制性解决方法:
(1) 战争或武力解决 (非合法);
(2) ______① (只能由安理会决定并授权行动);
(3) 干涉内政 (非合法);
(4) 反报 (针对不违法行为, 合法);
(5) 报复 (针对违法行为, 合法)。
2. 国际争端的政治性解决方法:
(1) 谈判与协商;
(2) ______②;
注意点 斡旋, 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双方的谈判;调停, 第三方组织并参与谈判。
(3) 调查与和解。
注意点 调查只解决事实问题; 和解是在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解决争端的实质方案。
考点定位 【28】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链接点P20]
关键词 ①回避制度 ②专案法官制度 ③任择强制管辖 ④自愿选择
考查点 法律解决方法主要指将争议移送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的争端解决方法。
一、国际法院
1. 法官。
(1) 法官对涉及其国籍国的案件, 不适用______①, 除非就任前曾参与该案件;
(2) 适用______制度②: 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如一方当事国有本国国籍的法官, 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人作为法官参与该案的审理; 如双方当事国都没有本国国籍的法官, 双方都可各选派法官一人参与该案的审理。
2. 诉讼管辖权。
(1) 诉讼当事国: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但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注意点 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
(2) 对事管辖。
①自愿管辖: 当事国在争端发生后, 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②协定管辖: 缔约各方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 各方同意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③______③: 《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可以通过发表声明, 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 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而无须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注意点“任择”是指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 “强制”是指一旦作出声明, 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 国际法院就具有强制管辖权。
3. 咨询管辖权。
(1) 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 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 国家、团体、个人, 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3) 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 但对有关问题的解决及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国际海洋法法庭 (海洋法公约)
1. 海洋法法庭的建立, 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 争端当事国可以______④将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
2. 诉讼管辖权 (诉讼当事人)。
(1) 公约缔约国。
(2) 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平行开发合同的自然人、法人。
(3) 将管辖权授予法庭的任何其他协定的当事者。
注意点 1. 当事人一方为自然人或法人, 在提交争端时, 必须满足两项限制: 用尽当地救济; 自然人或法人的担保国或国籍国应邀参加司法程序。
2. 任择强制管辖是指只有争端各方都选择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程序, 法庭才有管辖权。
三、国际常设仲裁法院 (1900年, 荷兰海牙)
1. 诉讼当事人: 国家。
2. 组成:
(1) 两个机构: 常设理事会、国际事务管理局。
(2) 仲裁员名单: 由缔约的每个国家各自遴选4名精通国际法并享有道德声誉的法学专家组成。各国提名不限本国国籍的人, 仲裁员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为6年。
3. 裁决为终局性, 3个月内请求仲裁庭作出解释。
考点定位 【29】 战争概述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领土条约 ②征用 ③防止义务
考查点 战争的开始和战争结束: 均以是否存在相关意思表示为标志。
注意点 停止敌对行动≠战争结束; 停止敌对行动只是一种临时的、为实现最终和平所作出的过渡性安排。
1. 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
(1) 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 但是特权和豁免不因此减损 (两国交战, 不杀来使)。
(2) 条约变化:
①交战国双方的______①继续有效, 相互友好关系的政治条约废止, 一般的政治和经济条约停止;
②适用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开始适用。
(3) 贸易往来禁止。
(4) 对敌产和敌国公民的影响:
①敌国在本国境内的国家财产: 可没收 (使馆财产除外);
②占领区的财产: 可______②, 但不得没收;
③私产: 可以限制使用, 但不得没收;
④敌国公民: 可限制但应尊重其人身。
2. 战时中立。 (临时性和特定性)
(1) 中立国的权利。
①领土主权受交战国尊重;
②中立国人员权益受保护;
③有权与交战国任何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
(2) 中立国的义务。
①不作为义务: 不直接或间接向交战国任何一方提供军事支持;
②______③: 防止交战国在其领土或管辖范围内从事战争或相关行为;
③容忍义务: 容忍交战国根据战争法对其国家和人民采取的有关措施 (对船舶的临检)。
考点定位 【30】 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海牙体系)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背信弃义
考查点 1. 禁止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使用: 极度残酷的武器, 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
注意点 核武器: 目前国际法尚未明确禁止。
2. 禁止不分皂白 (不区分军事目标和平民目标) 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3. 禁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4. 禁止______①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但不禁止使用诈术。
注意点 背信弃义: 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 假装因伤或因病而无能力; 假装具有平民、非战斗员的身份; 使用联合国或中立国或其他非冲突各方国家的记号、标志或制服而假装享有被保护的地位。
考点定位 【31】 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保护(日内瓦体系) [链接点P21]
关键词 ①人道主义待遇
考查点 1. 对战时平民的保护:
(1) 人道主义待遇;
(2) 对本国境内的敌国平民, 一般应准予其离境。
2. 对战俘、伤病员的保护 (______①):
(1) 权利不得放弃 (禁止战俘在任何情况下放弃公约规定的权利和待遇);
(2) 战争停止, 及时遣返战俘;
(3) 不得为保护某地点免遭攻击而将其安置于某地点;
(4) 个人财产不得没收;
(5) 对伤病员无区别的人道主义待遇, 不得歧视。